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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1页)

“我来是有件事想要问问你。”寇推官坐下来,留意他的反应。

“你掌管府衙里的文书及档案,我有一样东西,怎么都找不着。偏偏你又休沐在家,我只好亲自来拜访。”

王骏笑笑,给他上了一盏茶。

“您要寻什么?”

“你也知道,最近陈姑的案子闹得厉害,上面让知府严查,权知府把这事交给我。我得从头开始捋,发现接收的文件似乎有些不对,便想要问问你,那一日犯人收监进来,到底是谁给盖章存档的。”

王骏低垂着眼眸,温和笑道:“寇推官说笑了,衙门办事自来是有流程规矩的。按道理,犯人被送到开封衙门,首先是押送来的捕头递交当地衙门的文书。然后再由接收的衙门派人查验犯人人数,验明正身。确认之后,暂时羁押,再交由知府盖章收监。羁押的捕头确认收监文书之后,才会离开。”

为了防止有人假冒囚犯,收监的时候,验明正身这个环节,就必须要将每个犯人所犯何事,因何被抓,清清楚楚的写在文书上。

这移交文书,必要由当地府衙盖的官印,等开封衙门核对无误之后,权知府才会盖章。

按理说,陈姑的案子有猫腻,一开始就会被查出有问题。

毕竟案卷上描述的案情,是十几年前的事。

但问题就出在这签收的文书上。

权知府从头到尾查验过卷宗,陈姑的案卷描述上,时间很模糊,而并州府衙的官印也对不上。

若不是寇推官对这陈姑的事印象深刻,并且清楚知道当年做了怎样的判决,甚至陈姑还为此受罪服刑,权知府差一点也被糊弄过去。

这等于是把坐过牢,承受过惩罚的人重新又抓回来,又要再处罚他一次,这样可笑,简直视王法为笑话。

这样的文书,权知府自认不会盖章。

按道理,必然要打回到并州去,质问并州当地知县,为何会用这样的案卷,把人抓起来,还送到开封衙门。

糟糕就糟糕在,权知府盖章确认收监了,他一旦收监,并州那边就有可能否认,说自己当初交的不是这份案卷,也可以说自己当初送来的不是这个犯人。

如此一来,锅就甩到权知府头上。

权知府若不能查明白这一点,那这锅他不背也得背。

按理说,这样签收的流程没道理,他查不出问题来。

为何还需要旁人指点才会来怀疑王骏?

因为事情过去的有些久,权知府压根记不起自己到底有没有盖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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