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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页)

“林正清,我要知道你以前结过婚,打死也不会嫁给你!”刘玉秀尖叫着冲上去,要跟林正清拼个你死我活。

狗血剧的另一个主角,林思危的亲爸、鱼骨巷43号的男主人林正清——一把抱住女人。

“玉秀,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

“解释个屁!女儿都这么大了,你可真会藏啊,瞒了我十几年,搞半天你结过婚,臭不要脸的,一下子跑我跟前是不是想气死我!你是不是把我当猴耍啊——”

“玉秀你误会了。我不可能故意瞒你啊。我跟她们早就没有来往,我都忘记她们了,我心里只有咱们一家人,我是真忘记以前的事了……”

“骗小孩啊?这么大个人,你忘记她就不长了?她就缩回娘肚子了?你是不是存着心思,还打算回去找她们母女,你把我和欢欢乐乐当什么啊。”

刘玉秀哇哇大哭起来。

林正清抱着刘玉秀,又解释不了,又哄不好,只得冲林思危发作:“看看你,把刘阿姨气成这样。你开心了?有你这么冒失的吗?”

“对不起,爸……”

林思危一脸无辜,心中却在冷笑。

这渣爹的确生得一副好皮囊,否则怎么能轻易掳获苏红梅和眼前这个刘玉秀?

可惜,他也只有一副好皮囊,却是没良心。

当年林正清是第一批下乡的知青。苏红梅则是大明村最漂亮的姑娘。

林正清凭着出众的长相、和城里人天生的精致作派,很快收获了苏红梅的芳心,于是在那个要啥没啥的知青点,他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还拥有了旁人羡慕的幸福。

很快苏红梅就怀孕了,林正清在知青点跟她扯了结婚证。

结婚那晚,苏红梅点了两根红蜡烛,知青们喝了几杯酒,闹了半晚的洞房,便算是婚礼。

初冬时,他们的女儿呱呱坠地,林正清给女儿起名“林思危”,说是“居安思危”,他不能安于农村,总有一天要带母女俩回城奋斗,那里才是他的广阔天地。

林正清说到做到,林思危还没满周岁,林正清就争取到了回城的机会。

但他说,在乡下成了家的知青不能回城,他必须先和苏红梅离婚。

苏红梅没见识,也不懂这些,只觉得林正清是天底下最可靠的男人,轻易就将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

林正清回城的那晚,搂着苏红梅极尽恩爱,再三发誓等他落实好工作,就将母女俩接回城里复婚。

但那晚,是苏红梅此生最后一次欢愉。

先还有信,后来音讯渐稀。再往后,便是林正清寄来五百块钱,说对不起她们母女,请苏红梅另择依靠。

苏红梅抱着林思危寻到城里,才得知林正清已经和市领导的女儿结婚。

当她远远看到林正清扶着大腹便便的新婚妻子时,万念俱灰,甚至连上前撕打的勇气都没有。

苏红梅来到桥边,只想了此一生。

跳下去的那一刻,饿极的林思危哇哇大哭。

孩子的哭声惊醒了苏红梅。她从栏杆上爬下来,抱着女儿大哭一场,毅然回了农村。

从此,她就当林正清已经死了。

而林正清似乎也当苏红梅母女俩死了,不见人,不见钱,消失得干干净净。

就是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已经连脸皮都不要了,当着亲生女儿的面就敢说自己早就忘记了她们。

林思危回忆种种,宛若亲历,简直是怒火中烧。

但多年江湖经验告诉她,此时还不宜翻脸,林正清还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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