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狗小说网

乐狗小说网>侯府千金 > 第1章 非自愿的献祭(第1页)

第1章 非自愿的献祭(第1页)

霸业第十八年,祭天寺内。今日是本朝范国师主持祭典的大日子。一身着白衣女子正被人押送到点燃的高炉之前。国师祭祀是国家大事,出席的人不少。“听说今日献祭的女子是镇国将军顾廷辉的妻子?是那个长兴侯谢家几年前刚找回来的千金吧。”“就是她!谢氏!”“她不是嫁人了吗?好像她已经二十多岁了吧?不符合国师的条件啊?国师不是点名说要……未婚女子?”“哎,这你就不知道了。长兴侯这位真千金被找回来没多久,镇国将军顾将军就娶了这位真千金。结婚当日,刚掀了盖头,不知道这个真千金发的什么疯,死活不愿圆房,后面镇国将军又去打仗了。”“这……镇国将军打的这仗,一打就七年时间啊?”“七年又怎样,照样是相貌堂堂年少有为的青年将军啊,又刚建功立业了。”“那这姑娘怎么回事?”“这咱就不知道了,不过据我妹妹她猜呀,很有可能是这镇国将军其实喜欢的是府里的那位假千金,之前真千金没来的时候,他俩关系就很好。估计要不是真千金被找回来,要不然镇国将军娶的就是那位假的了。”“造化弄人呀,这不好不容易得胜凯旋,再培养些感情不也行?怎么镇国将军把妻子……”“国师这几年一直发明研究,飞天高速车、新型农具,凡此种种全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国师现在说新技术成功,需要人献祭,这是无上荣光,只不过国师要的条件比较苛刻,这位真千金又刚好适合,这利国利民的事,长兴侯又是一直支持国师的,自家女儿符合条件,就送去了呗。”周边说话的人声小了,众人都看向了祭台所在。台上那女子面如死灰,似乎已经放弃了挣扎。“……日值吉时,吾辈谨以致诚之心,献于天地神明之前。兹以微诚,祈愿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愿神明鉴此诚意,赐福于……”还没等祝词说完,这白衣女子挣扎了几下,径直跳入一旁的炉子里。突如其来的行为,溅起一炉金水,引得周边一群人惊呼。而距离最近的范国师依旧淡定,指挥身边的人继续之后的步骤。等了一会儿之后,国师从繁忙的工作中直起身来大声宣布:“精铁已成!”台下观礼的众人纷纷起身欢呼。没有一人记得先前那个白衣女子。……明锦是被冻醒的。醒来前,身体仍然感知到了跳入熔炉时一瞬的高热。花了一段时间,明锦才算理清现状。现在的自己应该是重生了,单薄的衣裳、呼啸的山风,包括自己小了好几号的身材……看周围,这里应该是幼时居住的村子旁边的山上。大约是自己五岁那年。养父姓金,与养母二人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农业,也不经商,主业是……私掠人口,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平时不开张,开张吃半年。这次他们看上了一贵妇,让明锦假扮乞儿,诱骗到某处。明锦不从,所以就被两人丢到了居住的村落旁的山上,自生自灭。一阵烈风呼啸而过,明锦不由得抱紧了自己才五岁的小身板。阿嚏!这样下去不行。明锦果断起身,决定先去自己曾经为了躲雨居住过的小山洞里。这座山虽然名为平山,可这山里有猛兽,自己也没穿什么避寒的衣物。先找地方取暖要紧。记忆还在,明锦很快找到了自己当年呆过的山洞,先隐藏起来,恢复体力。明锦清晰记得,当时自己在山上孤身一人,就靠摘山里果子、捉一些小鸟过活。大约两天之后,明锦被养父母的亲生儿子金永继找到。此人比自己大十五岁,从小做学徒经商,这次正式学徒出师,接父母妹妹去县城。这位名义上的哥哥并不像养父母一样强迫明锦配合做掳掠他人的事情,暂时用安稳富庶的生活安抚了自己。原本明锦还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体贴自己的人,却没想到人家是“奇货可居”心思。金永继知道明锦身世特殊,再加上女子本就有更大的价值,日后可以根据相貌再卖个好价钱,所以把这位妹妹攥在手里,就等着长大成人后再做决断。果然到了十五岁那年,金永继准备将明锦卖到江南名楼金竹园。只不过,还没等明锦准备接客,就有人上门来。说是侯府下人联系县衙排查人口时发现问题,同时金竹园的老鸨验身的时候,发现明锦身上的胎记,两批人凑到一起一核对,发现正是丢失的千金。侯府势大,这位“好”兄长更是坐地起价,讹了侯府好大一笔。虽说侯府收拾普通人不算什么,但从此之后,长兴侯夫妇看自己这个女儿怎么看怎么不顺眼。那个假千金还以“与外男关系暧昧”为借口,在外人面前编排明锦。,!前尘往事,种种不甘。别的都无所谓,父母不爱,兄弟不悌,丈夫不喜,都无所谓。国师祭祀……被献祭前,明锦无意中听到众人的议论,都说国师要的是未婚女子。但是自己父亲长兴侯,作为国师的助手,带回来的消息是——根据生辰八字推算,明锦的命格最为适合。完全不管明锦的反抗,直接把她关到将军府的秘牢里。跳进熔炉前,明锦就想通了。这是亲生父母在给那位好妹妹扫清障碍呢。嫁到他顾家七年……虽说这顾庭辉的父母已经没了,但架不住顾氏宗族里流水一般的亲戚天天来家里打秋风。什么二叔爷全家,什么表姑和表兄表妹……当然,最强势的还是顾庭辉的祖母,就是这位祖母把亲戚全部请到家里……前前后后伺候他顾廷辉全家七年,收获的回报是……被顾廷辉关起来、替他们去捧那国师的臭脚。明锦想起他全家人的嘴脸,就恶心到想吐。尤其是这帮亲戚里,曾经有人对明锦动手动脚……若不是明锦还算有把子力气,抄起棍子把其中几人揍了一顿,又刚好被那位祖母目击了全程,这才算是没让他人污蔑了去。毕竟顾庭辉他祖母也挺重视自家孙儿的脸面。现在自己重生了……若是不做什么,等被那位兄长找到,肯定还要走上老路。这下,更不能回侯府了。“既然现在在平山,那过几天肯定又要遇见金永继,既然重来一回,还是要抓住机会,至少先躲一躲,绝不能让人找到。”金家全家都是祸害。养父母家在平山的东南边,而平山的西边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城镇——新安城,那边机会多点。“哪怕是沿街乞讨,也绝不回去。”想明白此事,明锦也不再多耽误。西边山坡明锦其实从来没走过,但就算是被树杈荆棘擦得满身是伤,也总好过在养父母手下过活。好在西坡有条小河,沿河行走不至于有问题。明锦摸索着山路,五岁的小身板使不出力气,只好慢慢向山下行进,偶尔听到远处的鸟叫声,默默陪伴。“呃啊……”越是这种安静的时候,突兀的声音就会被无限放大。中途经过一处稍微平缓的地带,明锦突然听见了女子呻吟的声音。明锦悄悄过去,在山中的小河边,躺着一身着便服的女子,半边身子沾血。眼前的女子似乎受了重伤,刚才的声音应该是昏迷中无意识的呻吟。凑上去细瞧,她身上似乎有几个刀口,到是被简单的包扎过。嘴唇开裂,面色惨白。从理性上想,明锦感觉自己不应多管闲事,自己本身就在逃难之中。但是再仔细看看,明锦觉察到了一丝怪异。这个女子身上穿的一身衣服,一看就是华贵的布料。这还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她身上这身衣服的形式,似乎是自己被接回侯府那年京城流行的一种女子便服。上身窄袖,同时身下穿的不是裙子,是一种被称为裙裤的下装。当时推出的时候,还是预定制,整个京城的女子都争相购买。当时那个侯府有几个女孩,除了假千金谢明俪之外,还有几个是侯府的亲戚。明锦被找到的时候预定已经结束,新衣服自然没有明锦的份。这是十年后流行的款式啊,此人怎么现在就穿上了?难道此人是那家铺子的掌柜?事出反常……既然如此,七年来和顾家人斗智斗勇、因此养成的思考习惯提醒明锦,反常之事务必留心。此人不能不救。即便此人与后世那位掌柜没关系,眼前毕竟是一条生命。明锦想起前世曾经听大夫说过,人流血之后要注意保暖和伤口清洁。自己没有伤药,也没有力气拖动此人,不过找点取暖的……这山上有一些芭蕉树,叶子宽大,应该可以拿来用用。明锦在附近摘了些芭比芭蕉叶,均匀铺在此人身上。这小小身板还真不方便。做完这些事,明锦气喘吁吁,坐在此人身旁。刚才自己也想过了,也不是自己善心大发,非要多管闲事。而是这人衣着不凡,应该是有身份的,别管是她后来自己醒了还是有人来找她,自己现在救了这人总归能有些好处。天色也有点暗了,也不知道这下山一路还有没有什么陷阱,总要等一等再说。也不知过了多久……“嗯……水……”女人醒了。:()侯府千金重生,她被干娘当团宠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