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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个世上有一类人叫les(第1页)

过完寒假回到学校,我渐渐从悲痛中走了出来。

因为父亲去世的打击,第一学期的课业成绩一塌糊涂。

我知道父亲不希望看到我的消沉,我知道我必须重新振作。

恶补一个多月,重新进入了学业正轨。

沈嘉那天晚上表现出来的真挚与善良让我非常感动,我庆幸在求学的异乡能有这样一个亲如姐妹的至交好友。

沈嘉说,人和人之间讲眼缘,她第一次在二校门那儿碰见我就觉得投缘。

我开玩笑说,那如果我是异性算一见钟情不。

沈嘉笑笑说,算吧。

T大远胜于P大的一大特点在于食堂,这是我和沈嘉共同鉴定得出的结论。

曾经在P大农园吃到过人生中最难吃的土豆烧牛肉,对学一、学三的饭菜也无爱。

伙食的优劣对比是沈嘉来找我的次数多于我去P大的次数的重要原因。

比如万人食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煎鸡饭,十四食堂价廉物美料足汤鲜的砂锅,还有现在已经作古的清东餐厅惊艳销魂的招牌牛肉馅饼。

从P大的小东门骑车到T大只要十多分钟时间,沈嘉每周都会过来一到两次打打牙祭,两个人吃饱喝足以后就在校园里闲逛,有时课业忙的时候,沈嘉也会带书过来和我一起去上自习。

沈嘉不是T大人,却像无数T大人一样对老馆有着特殊的偏爱和情结。

T大的图书馆有新馆和老馆之分,长红木桌子、天鹅绒窗帘、古旧质朴的木书架、长满爬山虎的窗户都是老馆的独特标志,曹禺先生就是伏案于此,写下了《雷雨》。

沈嘉喜欢拉着我的手走路,即使夏天容易出手汗,黏乎乎的牵手不舒服,也会改用小指勾着我的小指代替拉手。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习惯,后来也渐渐地习以为常,每次手心相贴,踏实而温暖的感觉便一直从手心传到心里。

一次,我去P大找沈嘉玩,两人路过德斋的时候遇见她的一个同班同学。

这是我见到过最不像女生的女生,头发很短,字母衫、牛仔裤宽松的罩在她瘦长的身体上,笑起来用一个词形容就是英气逼人。

跟我们打完招呼,这个女生意味深长地笑着对沈嘉说:“手拉手走路在国外有特殊含义的哦。”

“你少YY”,沈嘉理科露出一个撇清的表情。

女生走后,我问沈嘉她说的特殊含义是什么,沈嘉回答说:“她大概误会我们和她一样,是同志。”

“同志?什么同志?”

“就是les。”

“les是什么?”沈嘉一脸无语,blabla跟我解释了一大通,最后说,“欧晨你个书呆子,拜托你偶尔也从象牙塔里张望一下外面的世界,快成火星人了。”

“我土,行了吧。走啦走啦,吃卤煮火烧去”。

我虚心接受沈嘉的BS,在食欲的驱动下,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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