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女!妖女!”
有的人怕了,想逃了。
有的死了,有的也没死。
死的,可不是我们杀的哟!
是他们自己推推搡搡,自己人把自己人踩死了!
“大家别怕,妖女并非没有办法战胜。既然我们单打独斗赢不了,但我相信,团结一心,向她猛攻,一定可以!”
“先别动嘛,我先发表两句个人意见。”
我明明已经用内力传音了,可是他们有的人还不听话。
那就别怪右护法咯。
“都说先别动了,对,就这样,不要说话,省点唾沫,免得到了奈何桥上,还要多喝两碗孟婆的茶水解渴。不能浪费宝贵的水资源嘛~要学会勤俭节约,不要让最后一滴水,成为我们的眼泪。”
这种全场静默的样子,我很满意。
好像跑题了。
我捡起一张地上的檄文。
“今罗刹教无恶不作,霸权一方,现有十宗罪列其下。其罪一也,倒卖人口。我怎么记得,这个,好像朝廷,寻宝宗,五蕴宗以及已经不复存在的轩宇山庄的生意吧,每年的分红,你们就没少拿吧!”
“妖女休得血口喷人!”
“嘘!其罪二也,种植,贩卖鸦片。这个好像也是你们四个的生意诶。”
“大家别听妖女信口雌黄,妖言惑众!”
“其罪三也···貌似这十宗罪,就这个第十宗,写对了。轩宇山庄,我屠的。怎么滴,搞死我啊!”
我极其嚣张地将手中的纸张撕成碎片,撒向空中。
所谓名门正派,不过如此。
他们的好名声,都是靠把脏水倒在罗刹教头上,才得以撇清关系。
“她承认了!”
“嚣张至极!”
“冥顽不灵!”
44。
这场讨逆,最终以罗刹教一挑多完胜,落下帷幕。
我瞬移到山顶,迫不及待地想与玥玥相见。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少半日应该也如一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