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功告成啦!我真是一个偷东西的天才!”
一只脑虫、一只披着巨龙皮的脑虫居然在为偷东西沾沾自喜,这除了林登万这谐星也没谁了吧。
接着林登万就嗅到了一阵幽香。
这种香气实际上是灵长目人科动物的雌性荷尔蒙和信息素,平时主要储存在汗腺、乳腺和尿液中,她们自己都难以感觉得到,却多异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所以大家现在知道为什么有极少数的人喜欢和美少女玩彩虹圣水play了吧?人家要的就是信息素啊!
这些信息素往往透露了一个信息:发育完全,可艹,能艹。
当异性闻到这些信息素之后,呼吸中枢就会受到刺激,加速呼吸频率,为大脑充分供氧,最终引起兴奋。
要是在原始社会,那就是男的追,女的跑,追上了就“嘿嘿嘿”。当然,在文明出现之后就不能这么搞了,虽然往往还是男的“追”,女的“跑”,但追的方式文明多了。
过去得用两条腿追,现在得用玛莎蒂拉之类的经济基础追。
扯远了,总之林登万一闻就知道是妹子的衣服。
不过这衣服的款式有些熟悉啊……
白色的上襟,红色的裙裤,还有长长的绷带……
这不是巫女服吗?搞没搞错,这里是大不列颠喂,哪里来的巫女?设定都错乱了有木有!
可惜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林登万突然觉得有什么冰冷的东西顶在了自己的头上……
从大小来判断应该是箭头之类的东西,而且其中还蕴含着强大的灵能,论质量都快摸到高阶圣堂武士的门槛了。
“我错了……”
当然,作为龙他是发不出人的声音的,只是发出了猫科动物表示臣服时的“呜呜”声。
“阿拉,没见过的怪物呢。是龙吗?”
清丽的声线听得好舒服啊,所谓的耳朵怀孕就是这种情况。
“妹子?”
林登万转动眼球,往上一瞄就看到了一片耀眼的洁白,然而不光光是洁白就算完了,在洁白中居然还有两点鲜艳的红梅……
稍微往下一瞄,就欣赏到了如同白玉柱般的丰腴修长和……
女孩子只要不对着汉子就都不知道害羞是吧!
不过这妹子好像超淡定的,见到了龙都不慌。当初在卡姆兰山上的那几个扒尸体、扒装备的货色被龙一吼就吓尿了,这妹子怎么就一点都不知道怕呢?
恐怕这和她引以为傲的灵能和手中镶嵌着凯达琳水晶的长弓很有关系。
从少女握弓的姿势来看,她一定是身经百战了,就是不知道跑的跑不过香港记者了。
“奇怪了呢,大爬虫偷我的衣服干什么?唔……该不会是把我红白色的衣服当成猎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