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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第1页)

这里是本地唯一的东正教教堂,修建于民国初期,隐没在一片杂乱无章的民居之中,俄侨相继离开后,教堂渐渐废弃。一家婚庆公司租下了这里,修缮之后,改建成了西式婚礼教堂。

林乐清架好三脚架,从各个角度拍摄着具有俄罗斯建筑风格的外观,他有轻微的遗憾,这间教堂建筑颇有特色,但被修整得色彩明丽俗艳,已经没有多少旧式风味了,不过大概总比无人问津然后衰败下去好一点。

他收起三脚架走进去,只见里面四壁和天顶上都安有玻璃窗,通透明亮,辛辰正坐在最后一排座椅上,凝视着前方的十字架出神。

林乐清将摄影包放在一边,坐到她身边,“在想什么,合欢?”

“我从秦岭回来以后,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摄影工作室做助理,第一天上班就是到这儿来拍一对新人结婚的过程。那天也很热,主持仪式的神父不停地讲耶稣,新娘的妆都快花了。”辛辰嘴角勾起,笑道,“唉,不知道怎么搞的,坐在这里就想起那天的情景。”

当时辛辰在西安住了近一周的医院,然后执意出院买火车票回家,打电话给大伯报了平安归来,然后在家躺了足足一天,恹恹地既不想吃东西也不想挪动,到夕阳西斜时分,邻居家飘来饭菜香味,却引得她更加恶心欲吐。她想,困在深山就着雨水用力咽压缩饼干、躺在医院吃食堂饭菜都没这反应,可真是奇怪了。

她终于还是命令自己爬了起来,趴到窗台上望向外面。这一片老居民区的房子并没有烟道,大家的厨房用的都是曾在这城市风行一时的无烟灶台,所谓的无烟灶台不过是将厨房窗台推出去一点搁上煤气灶,装在窗子上的抽风机对着外面抽出油烟,每台抽风机下面都拖着长长的油腻痕迹。到了做饭的时间,居民区内各种味道杂陈,爆炒的声音此起彼伏,充满人间烟火气息。辛辰微一仰头,只见对面吕师傅喂的鸽子群飞过,它们飞翔盘旋,以几乎相同的角度反复掠过她的视线。

眼前是她从小见惯的寻常景象,从秦岭那样壮丽而危险的地方归来,如此市俗的景象也具有了不一样的意味,记起昨天在电话里对大伯的保证,她振作起来,换了衣服下楼去买东西吃。

第二天辛辰便开始找工作,几乎毫不挑选地接受了第一个录用她的职位,当然这也是她大学时兼职做熟了的工作,跟着摄影师,根本不用他指导角度地打着反光板,间或同化妆助理一块迅速给新娘补妆。

那时这所教堂刚刚翻新,色彩比现在还要鲜艳,到处摆放着盛开的玫瑰,喜气洋洋。那对新人不知是否信教,但依足西式礼仪,主持的神父也格外落力,冗长地宣讲着婚姻的真谛,诸如不要冲动之下的爱情、努力培养自己成为好的伴侣、清楚人生的目标、领会神的旨意之类。他洪亮的声音在教堂中引起共鸣,气势颇为摄人,可是辛辰只觉得疲惫,她不知道是身体没有完全恢复,还是炎热的天气、教堂到处晃眼的色彩、带着回响的布道声让她觉得难受。

终于神父开始与新郎新娘对话,让他们交换戒指。她突然再也支撑不住了,把反光板交给同事,坐到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远远地看着激动得流泪的新娘和鼓掌的观礼来宾,想到以后得经常重复旁观这一幕,不禁一阵不寒而栗几近虚脱。

当然她是多虑了,本地选择教堂婚礼的人不算多,而她的图片处理能力很快为她赢得了一个后期制作的职位,不必再跟着摄影师出席这类引起她强烈不适感的场面。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当时的反应颇为荒诞可笑,“我还想,以后能不来这里绝对不来,可今天坐在同样的位置,倒觉得心里很安宁平和,多奇怪。”

林乐清也笑了,“你信仰宗教吗?”

辛辰摇头,说:“不信,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有个信仰,是不是能更容易做到内心平静。”

“你够平静了,合欢,平静得不像你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林乐清微笑着看她,“在太白山上徒步时,这一点已经让我印象深刻了。”

“我招认,我是装的,乐清,其实我很害怕,可我更害怕我的恐惧流露出来会吓坏你,又或者会约束你,让你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毕竟你当时还是一个孩子啊。”

“又来了,我当时快20岁了,不是孩子。”

辛辰直笑,“好吧,孩子,你不是孩子。”

林乐清无奈地笑,侧头看着她,“合欢,在我面前不必装,尤其是现在,不必非要表现得开心。”

辛辰诧异,“乐清,对着你我没什么可装的。我现在倒真是没有不开心,不过,既然你这么说,”她将头靠到他肩上,“借我靠靠就好。不知怎么搞的,可真是累啊,比连续纵山六小时还累。”

在太白山上,两人坐在帐篷内,外面骤雨初停,到处迷漫着薄薄一层雾气,林乐清再次拒绝辛辰让他独自先走的提议时,她沉默良久,也是这样将头靠到他的肩上,却又马上抬起,问有没弄疼他的伤处。想起往事,林乐清微微一笑。

“为什么会累,因为路非吗?”他轻声问她。

辛辰烦恼地笑,“嘿,为什么每个人都断定我应该和他有关系?”

“路非是爱你的,合欢。他几个月前去美国出差,跟我小表叔去我宿舍,看到你的照片后,才知道你去徒步遇险,那个时间,他正好也回来本地准备找你,你们只是错过了而已。”

“这是他跟你说的吗?可那根本不是错过,我们早就走上不同的路了,再见面没什么意义。”

“于是你特意去参加徒步,只是为了避开他吗?”

“天哪,你居然这样想,希望他可别这样推理才好。不,乐清,我不至于为避开某个人,特意去找一个会让自己送命的机会,那简直矫情得太可笑了,更别说还差点拖累到你。我以前一直任性,可真没任性到漠视自己和别人性命的程度。我只是那段时间状态很差,厌倦了当时的工作,再加上不想见他,准备随意找个地方散心,唯一的错误就是准备不足。”

“在太白山上,你发烧昏迷,一直叫他的名字,让他不要走,合欢,不要骗自己。”

辛辰蓦地坐直身体,转过头盯着林乐清,“真的吗?”看见林乐清肯定的表情,她咬住了嘴唇,思忖良久才苦笑道,“我倒不知道,我病得这么狼狈。”她突然意识到什么,抬手捂住嘴,“你不会把这也告诉了路非吧?”

林乐清笑道:“我真说了,他一定要问详细情况,那么好吧,如果是他辜负了你,那他活该受点良心责备。”

辛辰神情变幻不定,隔了一会儿,耸耸肩,“乐清,我跟他又不是演肥皂剧,没有谁辜负谁啊,不过是他要出国留学,我说分手,然后各走各路,很平常。这个误会太可笑了,难怪他看我的样子一脸负疚加忏悔,希望他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甩了他的女朋友,我可承担不起这责任。”

“你不爱他了吗?”

“乐清,你15岁时爱过谁没有?”

林乐清认真想想,“我比较晚熟,15岁时还很纯洁的。有人给我写过情书,我对一个女孩有过朦胧的好感,不过好像说不上爱。”

“我15岁到18岁时,爱过一个人,爱到舍不得放手,只希望能霸占住他,不管其他一切,到最后明知道留不住他了,也不愿意装得大度一点留个美好的回忆给他。”她轻声笑,“现在想想那个彪悍的劲头,自己都觉得奇怪,搞不懂怎么会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该为自己改变人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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