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好。”许云溪敷衍两声。
ovia是体力劳动者,绝大多数的工作内容都不需要过脑子,不懂脑力工作者的刻不容缓,客户毫无时间观念的一小时后交方案,需要她花上吃奶的劲打字查资料与时间赛跑才能整理出来。
说实在话,同时兼顾学习与工作的许云溪有点精神不济了,在敲下最后一个字把邮件发出去之后,她浑身绵软地躺在床上,好半响一动不动。
她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从小到大都不会任由自己浪费时间。
小时候过得穷,知道唯有读书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到学习上,又因为手头不宽裕,寒暑假那点时间都被她用来打工赚生活费。
再后来考上大学,她从老家远赴香港读书,比以前更忙了,像是一只没有停止过旋转的陀螺,一有时间就去兼职,参加社团,结识朋友,学习为自己赋能的知识。
即便是后来遇到汤乐,她前进的脚步都不曾停歇。
因为她知道,只有学到的才是自己的,一堆金钱摆在身边,如果没有驾驭金钱的本事只会被它吞噬,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一夜暴富的人都会很快落魄的理由。他们是富有了,可精神仍旧贫瘠,毫无商业经验却敢挥金如土地投资,只因财富来的太容易,认知跟不上膨胀的野心。
跟汤乐在一起,物质上的丰富并非许云溪所看中的。汤乐也不止一次教她如何适应社会法则,如何稳当立足让钱生钱,这些都是汤乐在商海搏杀中积攒的经验,失败碰壁后总结而来,是普通平常学不到的本事,独属于许云溪的珍贵人生体验。
所以汤乐之于许云溪,并不仅仅只有男朋友这一个身份,还更是她前行路上的人生导师,灵魂支柱。这份感情,除了许云溪深沉的爱意外,还有她对汤乐杰出能力的崇拜。
今天一天,他们除了早上那通电话后就再没联系过,许云溪理解,毕竟汤乐一忙起来就没时间跟她聊天。
她把头埋在平常汤乐睡觉的那侧位置,抱着被子狠狠嗅了几口。
彷佛他的气息尚未走远,余韵中存在他若有若无的味道。
已经快十二点了。
她鬼使神差地打开天角音响,缓慢流转的歌声袅袅降落。播放列表里都是汤乐喜欢的歌,大多都是粤语。
她在香港呆了四年,学会一点简单的粤语,有时候会模仿一下汤乐,但真要让她对着别人说粤语立即就怯场了,只会在私下没人的时候对汤乐说两句。
汤乐说她的口音软软的,不太着调。虽然这是实话,但还是有些打击到了她的积极性。
回想从前,她提着行李来到这座陌生城市,街上熙熙攘攘的人说着她听不懂的粤语,街头巷角都是小时候漫画书里才能看到的繁体字,到处都是陌生面孔,她对这座城市没有依恋,很长一段时间都毫无归属感。
而现在,这种情感似乎发生了一点微妙变化,像是枯树叉口长出了新的枝丫,开出了盛满爱意的花。
或许是因为汤乐,因为他在香港,她才对这座城市多了别样情绪。
许云溪躺在汤乐平常睡觉的位置,合上眼。静静聆听,歌声逐渐与她脑海中汤乐的声音融合在了一起。
汤乐说粤语很好听,九声六调拿捏清晰,每次都能把她的名字说的很性感。也是从他口中听过才知道,原来粤语与普通话的滢滢区别很大,汤乐每次念出时语调,总是带着颤声,不知他是故意还是什么,滢滢两个字的尾声总是被他拉长,非常蛊惑,像是用声音亲吻她。
她还发现——
汤乐对她和对别人是两幅面孔,在外,他深邃的眼神似乎总是漫不经心,隐隐含有凶劲,面对她时,却是温柔的,缱绻的。
他会开车带她绕香港兜风,从中环去澳门氹仔豪赌一场又回来,会带她去太平山顶看夜景,到深水埗吃路边摊,出差见不到面的日子里也会煲几个小时的电话粥,像无数互相深爱的情侣一样,做许多甜蜜无聊又没有营养的事。
这些牵肠挂肚的回忆如同看不见摸不着的丝丝红线,将她和汤乐紧紧捆绑在了一起。
许云溪翻了个身,仰躺在枕头上,瞄了眼床头柜上的时间,她以为过了很久,没想到才仅仅飞去过去十分钟。她又继续翻了个身,扑在床上,拿着手机无意识地上下滑动。
她真的好想他。
汤乐不在的夜晚都好长,漫漫长夜像是没有尽头。
凌晨时分,这个点数打电话显然不太合适。
许云溪把通讯录关掉,用手机打下[想你的第一天]给汤乐发了过去。
广州与香港很像,都是高度发展的现代化都市,深夜时分,高耸入云的大厦幕墙还在透出许多灯光,迷离夜色丝滑地从最顶端的小蛮腰飞下,掠过冰冷的钢化玻璃,最终栖止在汤乐阴郁的表情。
庄园内的长廊铺着厚厚的地毯,担心声
音会成为开战的导火索,男仆女仆走路的脚步声都放到了最轻,像飘着似走过。见到汤乐过来,他们的表情更是多姿多彩,眼中闪过的词语再组合组合能写一篇作文。
汤乐迈入客厅时,被眼前的混乱景象晃了眼。
常冰香捂着脸坐在地上,黑色长直发挡住了她的脸,致使他看不到表情。而昨天还在坐轮椅的汤绍钧医学奇迹般站了起来,小声安慰着常冰香。
汤乐多年未见的二叔汤浩波满脸通红地站在沙发旁,下垂的手握紧拳头,从肢体语言判断,他的脸红更像是被气的,隔壁站着的女人轻拍了下他的手背,细细一看,此人的眉宇和常冰香有几分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