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人发现,她不敢大摇大摆从小吃店走出去,于是脱下高跟鞋跳到临近一栋房子的天台上,轻轻巧巧转过弯,沿着一只木梯往下。最后回头冲江天佑挥了挥手,消失在了一片灰色的建筑中。
江天佑看着她猫儿般敏捷的动作,回想起她刚才“求婚”时那惊人的气势,忍不住“啧啧”两声。
他知道现在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厉害,却不晓得竟然厉害成了这个样子,让他这个大老爷们都汗颜不已。
江天佑低下头看着手中的信纸。
甲方:贺敏敏。
乙方:江天佑。
现就两人缔结婚姻关系,做出以下承诺……
就在刚才,在这潮湿逼仄的小阁楼里,两个胆大包天的年轻人签订了一份惊世骇俗的合约。
他们约定要进行一场为期一年的“合同婚约”。
他答应与贺敏敏在原定十一婚期举行盛大的婚礼,为她在亲朋好友面前赚足面子,并且帮助她获得百货公司的职工福利房。
作为交换,贺敏敏需协助自己拿到结婚证,保证自己能够顺利赴港继承母亲留下的财产。
在此期间,如果有外人对其夫妻关系提出疑问,两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对方一起排除困难。
为了避免今后因为财务问题发生纠葛,两人在合约上特别强调,双方虽然结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是各自财务情况独立自主,以免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简单地说,就是一年之内秋毫无犯,一年之后各奔东西。
不过在讨论到婚礼费用时,面对贺敏敏提出的aa制的要求,江天佑表示一切由他承担,毕竟他是个男人,不能让贺敏敏的家人说闲话。争执不下,贺敏敏只好接受。
这张写得扑扑满的信纸,从上到下一共二十多条,都是贺敏敏逐一口述的。
这让江天佑很是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早就打好了腹稿,就等他点头答应?
又或者……如果他不答应的话,贺敏敏还有其他的“备婚者”,自己不过只是其中之一?
江天佑突然觉得有些胸闷。
不过纠结这种细节毫无意义,他把信纸对折,拉开窗边写字台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只铁皮盒子。
打开盒子,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映入眼帘。
画面中心坐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子,她穿着浅色旗袍,搂着一个襁褓。女子虽然面容姣好,却是个冷美人。美好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却照不到她的眼睛里,没有半点笑意。
和她对比起来,站在他俩后方,身着深色大襟衫的妇人就笑得开心多了。
江天佑把照片翻转过来,照片背后是两排娟秀的字迹:
吾儿天佑百日照,与花姑于涵养邨自宅前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