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了,带回去他们就不认识我了。"眼镜是平光的,不过是当初来这里时,自欺欺人地戴上,想隔离别人的目光而已。因为,小师姐那时候说,我的样子真让人不忍猝睹。
小师姐早上打电话说,她第二个会也开完了。下午来这里,押解我一起去回去见王爷那老头。祝寿,顺便好好交待问题。
陈述看了看我,然后开始唱歌。其实,他嗓音真的不错,把那些不着四六的歌都唱得很好听,不过,他眼下这是唱什么呢。
"我只想唱这一首老情歌
让回忆拥满心头
当时光飞逝
已不知秋冬
这是我唯一的线索
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
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
我说当当当当老的好
曾经苍海桑田分不了"
忍住笑,转身去衣柜挑领带,"唱得很好听啊,那个当当当当是什么来着?"
"你,不想走了!"陈述走了过来,从后面抱住我,头放在我一边的肩膀,咬牙切齿狠狠道。
转头,揽住他亲了一下,"不带回去,不是因为不喜欢。"
"那就是喜欢了!"他轻轻地说着,把下巴在我肩窝处蹭。
"嗯!"手里拿了领带对比。
"多喜欢?"
放下手里的领带,转身抱住他。看到他俊朗的眉眼间,浮上来的点滴不自信,"上天入地地喜欢。"这个可爱到没边的家伙。想想,我其实都已经喜欢那么久了啊。不过,不能告诉他。看到他一脸呆傻的样子,忍不住凑近,亲吻他微微张开的嘴唇。
事实证明,随便调戏别人是不对的。
调戏人者,人恒调戏之。
眼下,陈述一边恨不得把我吃了,一边用手在我身上四处煽风点火。可是,我等下还要见小师姐,还有一个多小时的飞机。
任他胡来,我就别想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