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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优势在我(第1页)

翌日一早。刘畅没有独自离开,而是等着族群成员醒来,列队完毕,他第一个走出洞穴。疣猪妈妈紧随其后。哼哼!等族群成员走出洞穴,刘畅人立而起,指了指河流的方向。告诉众猪,今天他要带着它们,去河边喝水。昨晚下了大雨,河水流量必定大涨。刘畅想要带族群成员饱饮一顿,完事去红浪漫搓个澡。毕竟,马上就要过苦哈哈的日子了。刘畅心里还有一个阴私的想法,这场旱季中,肯定会有族群成员熬不过去。共享洞穴,带它们玩耍,算是刘畅给族群成员的福利,如果它们真的没能撑过去,刘畅心里也不会太过内疚。疣猪族群成员个个龇牙咧嘴。虽然刘畅没说去红浪漫洗浴,它们已经开始畅想起来。刘畅一马当先,带着族群成员小跑。草原上,一溜疣猪排成竖排,四肢小蹄子哒哒哒跑着。刘畅敏锐的五感时刻关注着四周。他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今天的太阳格外的炙热。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河流前。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雨之后的河水流量暴涨一截。宽度起码拓宽了两米。河水下依旧有很多皮鞋老六的身影,等待着倒霉鬼的到来。刘畅没有贸然带着族群成员来到河边喝水,而是谨慎的带领队伍沿着河流走。挑选了一处河中皮鞋老六比较少的位置,刘畅哼哼两声,示意疣猪妈妈停在原地不要走动,他独自过去喝水。疣猪妈妈不明白刘畅想要干啥,出于对刘畅的信任,她无条件配合。刘畅来到河流边上,用自己坚固锋利的獠牙,挖出几块脚底松软的河床泥土。然后他低头喝水。哗啦!等候多时的皮鞋老六猛地发起狩猎。刘畅气定神闲的退后几步,仿佛面对的不是凶狠的皮鞋,而是和善的蹄兔。皮鞋老六不甘心的掉头,钻进河水中。刘畅继续喝水。戏耍了两波试图狩猎的皮鞋老六后,后者潜入水下,不再浪费精力。刘畅扭头冲着身后的族群成员哼哼。疣猪妈妈带着其他成员,来到河流边上,低头喝水。好几只疣猪的诱惑,让不远处的皮鞋老六潜在水下,偷偷接近。刘畅站在河流边上,伸出前蹄,踢飞脚下的泥土块。噗通!泥土块精准的落在水下皮鞋的头顶。噗通!噗通!连续几只试图靠近的皮鞋,都被刘畅用同样的方法逼退。皮鞋狩猎之所以能成功,因为它在接近猎物时,无声无息。一旦被猎物发现,它们不会轻易发动进攻。等族群成员喝完水,刘畅带着它们前往自己挖出来的洗浴会场。之前挖掘出来的水渠,在河水流量大涨后,再次发挥了作用。泥潭中满是浑浊的红色水质。疣猪妈妈第一个进入泥潭中。接近着是翠花,以及疣猪三拉。刘畅看了一眼水渠另一头的河流,确认没有皮鞋老六爬上岸,他也进入泥潭中。疣猪成员纷纷翻滚身躯,将泥潭底下的泥沙卷起来。然后互相磨蹭,用粗粝的砂石摩擦身体皮层。‘还是大澡堂子搓澡更爽。’刘畅咧嘴一笑。几条猪一起来红浪漫搓澡,比自己一个人搓澡爽多了。半小时后。疣猪妈妈第一个上岸,哼哼几声。族群成员恋恋不舍的离开红色水潭。刘畅还是跑在最前面,充当队伍的首领。一路平安顺利带着族群成员回到疣猪领地,刘畅哼哼两声,示意它们回去觅食,自己还有事做。等疣猪妈妈带着族群成员离开,刘畅转身朝着北边的洞穴跑去。他要继续练习飞蓬步。这是他目前最快提升个猪实力的手段,不论多难,他都会全力以赴。第十步是用左后腿转身,刘畅之前在第四步因为类似的原因卡住过一次,他有丰富的经验。这一步难不倒他。接下来好几天,天上的太阳都格外的炙热。一场大雨降下的甘霖,很快被太阳夺走。刘畅看着原本发黄的水草,迅速干枯。仿佛几天前那一场大雨,是草原雨季最后的回光返照。‘我已经练到第十二步了,飞蓬步掌握了三分之一,或许我该主动寻找对我有足够压力的对手。’刘畅站在洞壁前,看着眼前的飞蓬步,暗暗思忖。没错,第十步的难关已经被刘畅攻克,十一步顺利踏入,如今飞蓬步已经来到第十二步的关卡。很快,刘畅放弃了冒险的念头。接下来食肉动物陷入疯狂的觅食状态,他不愁没有对手,就怕对手太强。没必要主动作死。洞穴外又多了一个微微凸起的小土包,里面埋着上次刘畅钓回来的皮鞋老六。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储备的食物又吃完了。刘畅走出洞穴,目光所到之处,都是一片近乎荒凉的场景。仿佛整座大草原死寂了一般,连他也不免被眼前的破败景象影响心境。‘半年前,我从族群洞穴踏上征途,开始了我第一次下副本’‘本族本猪所到之处,水草鲜嫩丰盛,真可谓占尽天时,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界犹在眼前。’‘短短半年后,这里竟至于一变,而为我的葬身之地了么?’‘不论如何,我有潜能爆发加飞蓬步,单对单几乎无敌,优势在我!’刘畅给自己打气,小碎步在领地内巡视。预备先打几只蹄兔填填肚子,吃个半饱再去外面钓鱼。领地外,能够狩猎的食草动物也匮乏的一批。除了钓鱼,刘畅很难找到更稳定的肉食供应。‘没想到我上一世没做钓鱼佬,这一世倒是逃不过钓鱼佬的命运。’刘畅哂然一笑,竖起耳朵,眼珠子咕噜噜转,鼻子轻轻嗅着空气中的味道,寻找蹄兔小可爱。唰唰!草丛中有动物掠过的动静。咚咚咚!疣猪蹄子踩在地面的沉闷声音响起。刘畅启动v8发动机,冲上去对准蹄兔的脑门就是一脚。砰的一声。蹄兔在杂草上翻滚三米多远,死的不能再死。一脚带走蹄兔,刘畅桀桀桀笑了几声,上前开餐。一只蹄兔肉下肚,刘畅继续搜索。在领地内随意晃悠了一圈,刘畅只找到了两只蹄兔,肚子才吃了三分之一。如今他的体重已经稳稳达到一百二十斤,超过了翠花。两猪站在一起,反倒是他比翠花大一号。刘畅懒得继续在领地内浪费时间,撒腿朝着外面跑去。咚咚咚!一路上,刘畅并没有隐藏自己的动静。只要不遇到野狗和鬣狗,刘畅都很乐意跟对方大战一场。遇到野狗或者鬣狗,刘畅都不带停的。杀了不能吃肉的玩意,对他只有负面价值。:()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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