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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不要说丧气话,先去找,找了再说!我这就托边境上的兄弟姐妹问一问,看他们能不能打听到这么好的手艺人。”

28(下)

社会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是由人组成的,人依靠人生活,人依靠人治理。但活生生的人就总是会有自己的想法,在具体执行某一件事的时候,人都会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

如果,在某个地方、某个体系或者某件事情上,具体执行的人失去了为人的本质,再如果这些人抱上团了那他们就真做不出来什么人事了。

世界太大了,你永远不知道不干人事的人会出现在哪里;可世界又太小了,人们的苦难总是如此相似。

普莱深知这一点,正是这样的认知驱动着她的所有行为,也包括现在的“背弃”。她并没有回到芒市去,只不过换到了早已准备好的地方躲藏起来。

但她也不是天然拥有这种对人类社会的感触,第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似乎是1987年。

1987年,普莱17岁,是村里的唯一一个高中生,她的父母靠着一门手艺,早早地到县里开了一家作坊。父亲做木质家具,也管修,甭管什么样的家具,只要是木头做的,他都能给你修好。收入不错,起码比村里的人是强太多了。

清明,普莱和父母一起回三树村上坟。父亲想把老人的墓迁到城里的墓地去,几个叔叔不同意,她只能时不时跟着一起回去。

她其实很讨厌三树村,觉得村庄里的人都好像动物,有存在感的总是那几个人,别的人都不爱说话,甚至有的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们的嘴巴张开发出声音。男的总是蹲在村口那面断墙下面,看谁家的媳妇儿又挑水了,谁家的老头要死了,路过谁家里的时候听到两口子在做那个了,又或者谁谁谁的儿子找到女人了。

每次回村里,她都会把连衣裙换下来,穿上长袖长裤,即便如此,进村子的时候还是逃不脱那排眼神,虽然她看不到,但是她能感觉到那些人的眼神能像暴风一样撕碎她的衣服,割开她的胴体。普莱很害怕,总是紧紧跟在母亲身边,低着头快速通过村口。

等到6月份,她就要高考了,母亲说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读个师范、专科也蛮好,包分配。再不济,高中学历也很好找工作了,要是父亲找找人,说不定能到省城去。

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回村里了。

夜晚的村庄像默片,零星一点灯光,偶尔狗叫两声,才9点多,大家都睡下了。本来应该当天回城里的,奶奶的碑裂了,没办法,重新立碑在农村是件大事,总要好好商议一下,一家人留宿在二叔家里。

十一点多,普莱想尿尿,腊肉太咸她喝了不少水,她没有叫醒爸妈,一个人往房子背后的空地去了。手电照着路,路面上不少牛屎羊粪,她小心地避开,找到一处缓缓的斜坡,脱下裤子。

夜里挺凉的,风吹在屁股蛋上起鸡皮疙瘩,她在热乎乎的尿味里提好裤子转身想赶紧回去,赫然看到一个长发女人趴在墙边,普莱吓惨了,尖叫一声,手电筒咕噜噜滚到沟里。

夜太黑了,她什么都看不见,只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女人拿着手电筒从沟里翻上斜坡,手按到普莱的尿上,她完全没在意,把手电递给普莱。

普莱把电筒照在她脸上仔细辨认,女子看起来也没有恶意,她把头发挽开,漏出面孔。“大美姨?”

女子笑得很开心,她用力点头,指了指自己的手腕子。普莱压根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大美姨,你回去睡吧,这天冷着呢,你就穿这么点衣服。”

女子使劲摇头,拉住普莱的手,想到她刚抓到自己的尿液,普莱很本能地逃开了。女子咿咿呀呀地比划着,一直在指手腕子。

“手表?时间?你赶时间?”

女子用力点头。

“可你要干嘛呢?明天再说好不好,我们四天后才走呢!”

女子左右环顾,拿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普莱,然后飞快地跑走了。

普莱回到屋里,母亲询问了两句,没多大会又睡着了。

第二天一家人刚起床,隔壁的罗汉来了,拿着一兜干花生,她知道这个罗汉,也是半文盲,以前总是偷鸡摸狗挨揍,后来年纪渐长就老实了,一直在家里勤勤恳恳地种庄稼,侍奉老父亲。客套几句以后,罗汉谄笑着问普莱的二叔,“我婆娘昨天来你家了哇?”

二叔笑了,“哎呀罗汉,你婆娘咋可能来我家,你爷俩跟宝贝似的看着,咋跑得出来哦。”

“哦,嘿嘿,我就是,晚上好像听到点动静,我以为往你家来了。没得事,没得事,怕她发疯病,把大哥一家吓到了。小普莱,乡下好玩不?”

普莱拘谨地点点头。

“你要是在家在不住,来我家找罗红云玩哈!”他一边说着一边走了。

普莱想到昨晚的女人,罗汉的老婆大美。她只知道她叫大美,不知道大名,突然问母亲,“罗汉媳妇叫啥名字呀?”

“你问这个干嘛?”

“好奇。”

“这个,妈都不知道。老二,罗汉媳妇叫啥?”

“这这我可不知道。这么多年就大美大美地叫。怎么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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