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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想投奔在魔族的傲娇青梅的我却惨遭拘束(第1页)

“乌鸦之羽”号乘晚潮溜进了白港。夕阳下,阵阵晚风吹的它打满补丁的风帆掀起阵阵涟漪。

船首上挂着一个黑色的羽毛木板,可惜早已被水汽腐蚀不堪,只能勉强看出羽毛的形状,它的船壳上白色的防腐油漆已经不知道涂了多少遍,甚至在部分船体的木板间都看到了裂痕。

崭新的帆布与船破旧的风格格格不入,形成鲜明的对比,帆布上,白色的底色上绘制了一只翱翔的乌鸦,这是徒利家族的封臣梅利斯特家族的旗帜。

艾德慕·徒利回绝了父亲的建议,沿三叉戟河顺流而下往魔族方向走,那太危险了,而且三河流域目前战乱不止,河流沿岸也可能有兰尼斯特军阻拦。

好在海疆城还暂时未被战火波及,海港也暂未遭到封锁,他得以乘上船前往白港避避风头。

尽管在船上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让他感觉有些不对劲,不过那些都不重要了,他已经顺利抵达了白港。

重新踏上陆地的他重新审视了这座港城,港城依山而建,古老的海滨大道沿海而建,横穿白港南北,隔开了港区与城区。

他并不想去洛琳家族的地盘,虽然他小时候在那呆过几年,也很喜欢那地方,但这并不代表他想去。

他打算在白港找辆龙车沿海滨大道北上去往海瑟薇城,去找下自己父亲的老相识凯瑟,说不准他能帮上自己,如果能快点的话,说不定能赶上他和他的龙女仆的婚礼。

啧啧啧,这年头,屠龙者屠龙不成反被龙给拿下了都,还是那种方式,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他本该找辆车北上的,至少他是这么个想法。

不过很不幸的是(对他来说),洛琳家族似乎仍然成功收到了信件,并“派”人来港口接应。

他几乎一下船就看到了黛尔菲娜·洛琳,她就倚在码头入口的那个路牌下面。

这次她找了件带兜帽的风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兜帽垂下的边缘刚好遮住了她的双眼,不过她那一头属于洛琳家族的樱粉色的长发依旧从脸颊两侧漏到了胸口。

嗯……几年不见,甚是想念(大嘘)。

那胸口不能说是啥都没有吧,也只能说是略有起伏了吧(笑)。

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触手族属于长生种,如果真就这么几年身体大变样的话才估计才有问题。

在洛琳家当养子的那几年,他摸清了这位性格有些傲娇内敛的大小姐,他很清楚她在等着自己主动去找她,满足她那充满自信的虚荣心。

所以艾德慕从一开始就不想去搭理她,就把她晾在那里,假装没看到她。

不过他从见到黛尔菲娜·洛琳的那一刻起,就打消了去海瑟薇城的想法。

至少,就目前的形势而言,他最好还是不要和洛琳家族表现出疏远的态势,而且,除去政治因素外,黛尔菲娜本人长得也很好看,作为洛琳家的千金,性格在大小姐之中并不算恶劣,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大家闺秀,和其他大家族一比这优势瞬间就体现出来了。

况且,以人类的审美来说他也不是不能接受裙底下有触手的妻子,更何况在某种程度上双方的关系可以称得上是青梅竹马,尽管二人直接曾有些摩擦,但双方的印象无论如何也差不到哪去。

按理来说,他也确实应该立刻主动找上她,满足一下她的虚荣心了,这他在清楚不过了。

不过在今天,这个时隔7年重逢的日子,不知是三叉戟河内巡游的鳟鱼给了他勇气,还是七年时间使他忘却了黛尔菲娜在私下曾经对他进行过的“惩罚”,他玩心大发,就是故意没理她,甚至还故意在走出港口时停下脚步,朝她看了一眼才大步流星地前往白港城区。

他今天就是想逗逗她,想看看她是否还和七年前一样,还是那副性格。

他故意选择了人来人往的滨海大道——她最讨厌在这些人来人往的地方活动,在过去,她甚至因为她那有些病态的性格恨不得拆掉她家族所在暮光城的商业区。

“暮光城疑似有些过于城市化了,必须要出重拳。”她那个时候只要一有什么必须在城区里出席的活动必须要拉着艾德慕一块走,仿佛自己成了她的挡箭牌。

还有,因为她该死的恐男症,也不知道现在治好没有,他当养子的时候一直都要当她的“妹妹”。

不过当她父母揭穿事实的时候她的反应倒是没有艾德慕想象的那么大,反而嘴角还对他露出了一副诡异的微笑。

关于艾德慕的真正身份,洛琳家里的人基本都了解一二,但是为了维持门面,艾德慕依然要作为“二小姐”继续伪装下去。

“才……才不是关心你呢,你这……令我感到失望的家伙,给我收下这件礼物,好好感谢我吧。”她就算在自己面前也总是一副傲娇的性格,总喜欢绕着弯子讲话,尽管这是大家基本都知道的事实。

暮谷城全城都知道大小姐其实非常喜欢“二小姐”(除了她自己),但大家从来没戳破。

因为种族特性,触手族是可以无性繁殖的,所以关于伴侣的性别大伙都不是非常在意,因此这件事并没有成为市民们眼中的污点,反而在赞叹领主一家和睦又不混乱的家庭关系。

这倒和他们二人关系不大,全都得益于魔族大区优秀的匹配机制,因为魔族众所周知的欲望问题,家族内的关系通常都会比较……混乱?

洛琳公爵夫妇之前也为女儿性格问题头疼不已,但是艾德慕来了之后他们的女儿就仿佛吃到了灵丹妙药一样,过于内向和极端的性格也在逐渐好转。

说来也怪,好好地人类公爵继承人怎么会到魔族领地当人家的养子呢?

其实很简单,因为他老爹做“小型投资”失败了欠洛琳家了一大笔接近天文数字的钱,而洛琳家提出的要求则是送个他家的人到他们那里当“养子”,但本质却是人质的事。

假设十年内还清了欠款,那么洛琳家归还养子,若是没还清也不会怎么样,则是要求将养子许配给自家女儿。

这本质是个对赌协议,但是他的便宜老爹一听这稳赚不亏啊,虽然欠的钱多,但架不住徒利家族所统辖的河间地物产富饶啊,他父亲对自己的还款能力很有自信,于是当时还在襁褓里的艾德慕就被她的爱爹给“移交”到了洛琳家当养子,其结果正如他父亲所想的一样,提前三年就还清了债务,艾德慕至今都记得他秘密告别的那天洛琳夫妇不舍的眼神和黛尔菲娜那一脸有些可以称得上是“可怕”的表情。

“你这该死的家伙,最好永远也别在我眼前出现!永远!不然的话……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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