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与欢脸上阴晴变化,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
岚城这么个三线城市的领导人物往常是不被她放在眼里的,她毕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歌手。不过为了土地,去吃一顿饭也未尝不可。
“·······所以她们从哪里知道我在岚城的?”
“那天路上有孩子看到你了,好巧不巧,他妈妈是校长。”
叶与欢回忆了下,艰难地从记忆里想起到达那天的事。
“·······那个骑自行车的?”
“没错。”
周一,岚城中学,二年三班。
苏凌对着作业,右手不自觉地转笔,双目无神,在脑中循环播放着周日听到的歌声。此前他一直为自己没有能力和时间去看她的演唱会而后悔难过,现在这些情感全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恍若沉浸在蜂蜜水里一般的幸福和满足。
陈禹昂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断了他的思路。
他们俩是同班同学,坐在前后桌,又都喜欢叶与欢几欲疯狂,常常聊天,也算关系不错。此时他就在苏凌耳边轻轻地说:“你知道吗?周六晚上,我回家的时候收到了新的明信片!就是叶与欢这次巡演的新版!而且居然是她送给我爸的·······我爸居然和她小时候就认识!这什么运气!“
苏凌手中旋转的笔啪嗒掉在桌面上。
虽然他一直知道叶与欢是在这里出生的,但是发现好友的家人就认识对方,还是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仿佛是天边的仙子一下落入凡尘,沾上了世俗的尘埃一般。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事的,之后他会有机会认识她的。
原本充盈内心的满足快乐,被想要更多的欲望取代。
没两天,就到了叶与欢答应演讲的日子。
为了保障叶与欢的人身安全,她们此前和校方协商,将保镖们带到学校里,参与护卫工作。
这是叶与欢第一次在舞台以外的地方出现在观众面前。
当她走上操场中央的露台时,周围的学生发出热烈的欢呼声,有不少老师也参与其中。
叶与欢清了清嗓子,站在立式麦克风前,久违地感受到一丝紧张。
岚城中学经过几回搬迁和扩张,如今已经成为兼具小初高的综合性学府。她以前上过的小学就在其中,因此顺理成章地变成了橱窗里头贴着的杰出校友。
看着底下密密麻麻的人堆,她心里暗想,来的学生真多啊······看来她在这一代孩子当中的统治力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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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一段剧情,让女主认识一下小奶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