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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一起养的那条狗?明明是他一个人养的。于淮瑾心里有点苦涩。赵之恒连他们养的狗叫什么都不记得。“你忘了吗?你当时非要养的阿拉斯加犬。”赵之恒强调了一遍,像极了自己做错事还要把锅扣在别人头上的小朋友。“他叫鱼干。”于淮瑾咬字很重,摄像头还在朝他们的方向转动,他有一种自己正在《爱情保卫战》的错觉。“你非要这么跟我说话吗?”赵之恒像是叹了口气。其实于淮瑾能感觉到对方的难堪,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不给人台阶下了,赵之恒的问题更是让他的愧疚加重了一层。“不好意思。”他说。“鱼干现在还好吗?”赵之恒见于淮瑾有所退让,见缝插针地又问了一遍。于淮瑾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破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人的几分神韵。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破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人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狗——阿拉斯加。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分手了。赵之恒在的时候,对鱼干嫌弃至极,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三个月的事情,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送人了。”于淮瑾说,“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我怕照顾不好它,就送人了。”鱼干是一条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狗,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鱼干太兴奋,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没等于淮瑾骂它,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溅了于淮瑾一身泥。鱼干很喜欢江越,于淮瑾傻6于淮瑾以前是个极度任性的人。赵之恒母亲不远万里从小山村来看他,于淮瑾穿着睡衣大裤衩在家倒果汁喝。昨天赵之恒跟他商量让他去外面回避回避,他缠着赵之恒做了一次才答应,可是今天他就起晚了。赵母愣在原地,赵之恒赶紧解释说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赵母又问你不是说这房子是你买的吗。于淮瑾从娘俩的对话中猜到了赵之恒撒的谎,赵之恒一个专注跑龙套的小演员,剧组平时都不给放盒饭要自己掏钱买的角色,怎么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得起房。房产证上唯一的名字是他。其实他当时挺想写个赵之恒的名字,权当结婚证了,可是赵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以前的他看赵之恒自带十米厚滤镜,认为赵之恒是个不贪图钱财的人。不过现在看来,赵之恒的自尊心强到有些扭曲的地步。在他父母、亲戚朋友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得志,骗赵母说已经在这座城市落脚,不再像浮萍那样飘飘摇摇。于淮瑾那时春风得意,正是红得代言满天飞的时候,他看见赵之恒畏畏缩缩的模样,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对着赵母抛出一个腻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赵之恒妈妈被他气病了,去医院一检查是肝硬化。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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