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啸风尴尬地整了整衣领,道“自从西山回来后,唐情的神色一直不对。前些天,她便一直坐在村寨前的溪边发呆。唉,她打小起便有一个习惯,心里有事,便会去那条溪边发呆。”,他偷偷地看了一眼楚歌,又道“其实我们都知道她为了什么发呆,想着日子久了,她自然也就想明白了,故而也没有特别关注于她,谁知,唉,谁知她突然就失踪了,只在溪滩边留下了这支金簪。”,说着他从怀里摸出一支做工精致的彩凤嵌宝点翠碧金簪来,可不就是唐情天天戴在头上的那一支。
执扇一把就将碧云簪夺了过来,楚歌也觉得十分尴尬,干咳了一声,问道“可有打斗的痕迹?”,唐啸风摇了摇头道“丝毫没有打斗的痕迹。若是没有这支簪留下,我们铁定以为唐情自己出门去了。可是这支金簪是我们母亲留下的遗物,若不是出了意外,唐情是断断不会失落这根簪的。”。
执扇大声问道“平日里可有仇家?”,唐啸风摇头道“唐门树敌,都是斩草除根,绝不留下祸患的。而这些年,似乎也没有跟江湖门派有过多往来。”,他话音未落,执扇已经是夺门而出,楚歌回头对胡梦茵道“我跟去看看。”,身形一闪,已追出门去。唐啸风楞了一楞,只听胡梦茵道“她们定是去了溪边,你还不快去。”,唐啸风方才回过神来,匆匆告辞而去。
等他赶到溪边的时候,执扇和楚歌早已在那里了。只见她们二人细细勘察溪边每一个角落,丝毫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只可惜已经过了三日,每日前来溪边取水、盥洗、玩耍的村民络绎不绝,想要找到唐情当日留下的痕迹又谈何容易!可是若不来此处寻找,这茫茫人海,又到何处去寻呢?
找了半晌,还是毫无头绪,执扇只急的额头冒汗,呼的一掌就拍碎了一块大石头。楚歌拉住她缓缓地道“现在不是着急的时候,咱们越着急,就越没有头绪。”,执扇瞪眼道“怎么可能不急!胡姑娘丢了你急不急!”,楚歌被她一呛,恨得伸手掐了她一把道“瞎嚷嚷啥?你说这唐情为何会留下这根簪子呢?”。
执扇被她狠狠一掐,“嘶”了一声,倒也冷静下来,道“也许是打斗中被打落了,或者是她故意留下的记号!”,唐啸风插口道“以唐情施毒的本事,她根本不需要跟人大动拳脚啊。况且我们来查看的时候,也没有发现有任何打斗的痕迹。”。
楚歌一拍掌道“对了,所以可见唐情是在没有防范的时候中了人家的道。”,执扇道“那说明这个簪子是她故意留下的?”,唐啸风道“据发现这个簪子的人说,当时这个簪子几乎埋入了碎石之中,只露出了这个尖尖的簪头在外面。而且那些碎石似乎也是有人仓促之间胡乱堆上去的。”,楚歌点头道“如此看来,这簪子必定是唐情在危急的时候趁乱埋下的。”。
唐啸风皱眉道“那这个簪子表示什么意思呢?”,执扇口中念念有词道“金簪,凤凰,宝石。”,突然唐啸风眼睛一亮,吼道“是黄石凤!”,执扇豁然抬头道“黄石凤?”,唐啸风点头道“此人性格狡猾,心狠手辣,仗着他亲哥哥黄石麟在朝廷当官,更是鱼肉乡里肆无忌惮。但他虽然跋扈,但自来与我唐门是井水不犯河水,怎么这次会对唐情下手呢。”。
执扇急问道“他住哪里?”,唐啸风道“就住在离这里约三里地的黄家堡。待在下回去打点一番,就与姑娘同去。”,他话还没说完,只见眼前一花,眼前两人早已远在十丈开外,只听执扇的声音远远传来“事不宜迟,我们就先走一步了。”,她人虽已在十丈开外,但语音清晰,一字一字就似在唐啸风耳边吩咐一般,以她这个年纪就有这份功力,真真算得上是惊世骇俗。
但真正的惊世骇俗还在后面!
黄耀宗若是早知道自己的命运,估计二十年前他就不会投胎到黄家。黄耀宗,黄石凤之独子,上面有8个姐姐,光凭这一个条件就能猜出他在黄家的地位。黄石凤欺男霸女抢田占地挣得的家财将来统统都是他的,这一点自打他懂事起,他就知道了。他爹给他取名耀宗,自然是盼其能光宗耀祖光耀门楣的意思,可是他活到了二十岁,却连三字经都没背下来,但黄石凤的凶狠跋扈、贪婪好色却是不折不扣的继承了下来,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
二十岁的黄耀宗,已经有6个老婆了。最大的28岁,最小的14岁。而他最宠爱的三太太,当年更是大着肚子被他抢过来的。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不满足,天天眠花宿柳,别说是自己家里的丫鬟仆妇,就连周边村民家里的女人,也几乎要被他辱遍了。
当时被辱妻女的村民也有要拼命的,可是势单力薄,又怎是黄家的对手?这拼命的村民竟被生生按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女儿当着他的面又被活活凌辱了一遍,方被一刀剁下了脑袋!而如此惨案,当地府衙竟是不闻不问,视若罔闻,民怨冲天!却又无可奈何!
后来,住在黄家堡附近的百姓逐渐搬走了,黄家堡三里之内竟没了人烟!为了继续寻欢作乐,黄耀宗的活动范围就渐渐大了起来,每当他在家闷了的时候,他就会带上一群随从出来溜达溜达,直到那一天他看见了唐情。
唐情,冷的像冰一样的女人!黄耀宗见过谄媚的女人,见过惊慌的女人,见过哀声求饶的女人,唯独没有见过冷若冰霜的女人。他的人生就像是有了方向,只需要笔直的,毫不犹豫的向这个目标奔跑就好。他的目标就是——得到唐情!
作者有话要说:
☆、色迷心窍
唐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光线昏暗的地窖中,自己的手脚都被生牛筋牢牢地捆住,丝毫动弹不得。她试着挣扎了一下,那生牛筋仍是纹丝不动。
她睁大了眼睛环视四周,发现虽然是地窖,可却装饰的富丽堂皇,墙上金光闪闪,似乎是用金箔铺就,十步之间就有火把照明,在火光的辉映下,更是显得金碧辉煌。
突然她听到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姑娘你醒啦?”,这男子的声音十分清朗,倒是十分好听,唐情全身都紧张了起来,喝问道“你是谁?为何绑我!”,那男子吃吃笑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下能请姑娘到舍下一聚,实在是三生有幸。”。
唐情怒道“这就是你所谓的请?”,那男子笑道“实在是姑娘的身手好生了得,在下怕放开了姑娘,姑娘就要了在下的性命。”,唐情怒极反笑,道“怨我一时不察,落在你的手中,你究竟是谁,究竟想干什么!”。
那男子慢慢地靠了过来,火光照在他脸上,只见他天庭饱满,山根挺拔,双眉斜飞,鬓若刀裁,竟是一个翩翩美男子。唯一美中不足的,却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虽然明亮,但却并不清澈。他的五官虽然英俊,但那灰黑的眼圈,浮肿的眼泡却出卖了他,唐情可以毫不费力的看出,眼前这个男子,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