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身,又将东西给收好整理了起来。
蝙蝠侠:“不,已经足够了。”
“——让罗宾在这待命。”
他披风一甩,也是向着黑暗而去。
然后戈登一回头,就看到了蝙蝠侠的经典艺能——转头没:“蝙蝠侠?”
戈登深呼吸了一口气。
然后还没等他平复心律,另一边又冒出了罗宾叽喳吵闹的声音:
“——戈登,蝙蝠侠去哪了?等等,还有我的罗宾鼠,怎么也没了!?”
()或许我也想知道。
戈登想道。
戈登揉了揉头,试图安抚蠢蠢欲动的罗宾:“先安静下来,罗宾,不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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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臭味的味道和下水道的腐臭混合在一起,非常难以区分,这使得我难以辨别那群老鼠逃匿的方向,也大大减缓了我搜寻它们的速度。
且在这地方,我可不敢像在韦恩庄园那样肆无忌惮地加速乱跑。
——我小心翼翼地淌过一个水洼。
主要是,就算鼠鼠确实不太聪明,但也不至于带现在,都认不出剧情点。
关键点:哥谭,和老鼠有关,疑似有能控鼠的能力。
——似李,捕鼠人奥蒂斯·弗莱尼根!
不过,怎么感觉,他一个叫捕鼠人的,我一只鼠鼠跟他对上,是不是会有点被属性压制的感觉。
不行!
我摆了摆头,把这个想法从我脑子里甩出来。
哪有让自己当衰崽,却涨别人志气的!
——欧恩,你要坚信你是一只与众不同、出淤泥而不染的小银鼠,是不会被妖魔鬼怪所打倒的!
不行,说人家妖魔鬼怪也不太好,毕竟人家其实也蛮惨蛮悲情的。
和他为自己选定的外号一样,最初的奥蒂斯·弗莱尼根——只是挣扎于底层的、仰仗捉鼠捕鼠生活的、最普通的一个哥谭人,老实,也很守本分。
但有一日,他意外卷入了一起沾了人命的街头械斗。但警察赶到时,却将他无端认定为犯罪同伙。奥蒂斯申诉无门,罪名成立,最终含冤入狱——这让他在黑门监狱活生生被关了将近十年。
于是一个还挺正常的普通人,出来就变成了物理神经病了。
这场离谱的冤案,严重刺激奥蒂斯,他的思想被扭曲,加之受到黑门监狱其他疯子的影响,导致他变得极端偏激了起来——他认为真正该被清理的是人类,而不是老鼠。
然后,这个思想变得有点危险的家伙,又觉醒了危险的能力——奥蒂斯拥有了控制老鼠的能力。
还能怎么办,这直接gg了。
奥蒂斯获释后,就开始了复仇之路——他绑架了先前逮捕他的警员与审判他的官员,将他们□□于下水道的牢笼中,日复一日地以老鼠折磨这群囚犯,整整五年。
而先前惨死的霍根——就是因为不堪折磨,在试图逃跑时,被奥蒂斯发现,直接让老鼠咬死了他。
那股鼠类的腥臭味开始变得明显与浓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