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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女人光顾着打扮家迟早得散(第1页)

沈叶柠快速穿好衣服,把床铺好,但虽然不乱了,但和之前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褶皱的豆腐块比不了。“先这样吧。”怕陆正骁在外面久等耽误他训练,又快步走了出去。陆正骁刚好要进来帮忙收拾床铺。沈叶柠就撞到了他怀里,“你还在呢,我怕你等久耽误训练。”陆正骁很自然地伸手揽着她的腰肢,声音暗哑,“不会,还早。”他长得高,垂眸就能看到女孩锁骨下的白皙,和梦里的一样……沈叶柠的小心脏也怦怦直跳。“我去刷牙。”她红着脸推开男人跑了出去。陆正骁抬手扶额,捏了一下眉心,心中懊恼。怎么就不能克制一下,又把人吓到了。要是和梦里一样不愿意和他处对象了怎么办。浴室里,沈叶宁捧起冷水扑在脸上,降降火,快速刷牙洗脸,随手扎起头发,侧脸两缕垂下,蓬松又好看,有种凌乱美。收拾好出来看到桌子上的菜,“还买了好多菜。”“嗯,怕你吃不惯食堂的饭菜,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都买了一点,你要是不会做或是不想做,我中午回来再做。”沈叶柠眨了眨眼,“你还会做饭?”两辈子他都没见过哪个男的会做饭,就算会做也不愿意做,大男主主义心理作祟,觉得这都是女子该干的活。看来是选对人了。“会!”“我会做饭,等你中午回来一起吃饭。”沈叶柠以前在家里没少做饭,日积月累也做得一手好菜,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抱歉,我今天还要训练,没时间陪你,你今天有什么安排?”“你忙自己的事情吧,不用担心我,我感觉今天脚好多了,我想去海边走走,我跟人打听怎么去就好了。”海边风景好,还能挖到好东西。难得来一趟,当然要去。陆正骁吃得很快,也快到训练时间了,他站起来戴上帽子,“我先去训练了。”“嗯,阿骁,你去忙吧,中午见。”沈叶柠起身送他出门,露出甜美的笑容。现在是夏天,天气热衣服也薄,昨天洗的衣服已经干了。今天去海边,她打算穿那件吊带白色的碎花收腰长裙,色彩斑斓却不张扬,掩盖了几分张扬妩媚,衬托出她有几分温婉。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要低调。外衫是一层薄薄的棉麻材质,宽松地披在肩上。既防晒又增添了几分随性。看着像是前世流行的波西米亚长裙,最适合去海边了。微卷的长发被编成侧边麻花辫,蓬松又慵懒,几缕碎发随风轻拂在脸颊,虽然简单但又不失优雅和漂亮。没有化妆,涂一层薄薄的雪花膏,和抹了一点口红,带上大檐帽遮阳。沈叶柠关上门锁好,下了楼,很多军嫂们都在楼下围着择菜或者洗衣服,或是干别的。第一个军嫂看到了她下楼,扯着大嗓门一嚷,“下来了,下来了。”有个军嫂笑眯眯地看着沈叶柠,“你们快看看,是不是跟我说的和港城明星一样漂亮。”她自己没闺女,就喜欢漂亮的小姑娘,要是自家闺女该有多好啊。“好漂亮的小媳妇啊,我要是陆团长,别说天天给她买菜打早饭,洗衣服做菜做饭,我都全包了。”有七八岁的小男孩用着稚嫩地嗓音开口,“妈,那个姐姐好漂亮,我长大后也要娶她。”孩子妈妈抬手给了他一后脑勺,又捂着他的嘴,“你的小孩子瞎说什么?让人家陆团长听到揍死你这臭小子。”“她身上的裙子好漂亮啊,城里人就是会穿搭。何连长的小媳妇红玲长得还算清秀,就是穿得比我这个四十岁的朴素,是不是何连长太抠了,都不给小媳妇买身好看的。”“陆团长那才是疼爱媳妇的好男人,别说何连长了,整个军区啊都没几个人比上他。”两人都是刚来的,又都是年轻女孩,就容易被放在一起对比。这位军嫂话音刚落,陈红玲也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个小桶和里边还放着一把小铁锹,看样子像是准备去海边赶海。她听到这句话,脸上有点难看,上前忍不住反驳说,“嫂子们,你们误会了。彬哥赚钱不容易的,他有给钱让我去买裙子,只是我没买。我觉得,男人在外面辛苦赚钱,女人就应该勤俭持家,照顾好家庭,能省则省,把钱花在刀刃上,不能每天都穿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一点事情也不做,这样过日子是不行的。”前面说的还正常,后面就开始阴阳内涵人。早上她也听说了,陆团长大早买菜回来,还打了早饭,宠着媳妇什么都不用干。一些军嫂突然觉得她说得也没错,漂亮也不能当饭吃呀,还得会过日子。看到沈叶柠打扮得这么精致,就下意识觉得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黄翠花看热闹不嫌事大,插了一句,“红玲同志,我觉得你说太对了,女人就光顾着打扮,啥也不干,家迟早得散啊。”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陈红玲听到有人赞同自己的话,暗自得意窃喜,她这么不会过日子,回头得让彬哥告诉家里,反对他们在一起。她不:()随军被退亲,转头高嫁他首长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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