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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100(第1页)

时隔多日,兰子初仍能记得那个沉寂的下午。义邙的地牢与北疆一般阴暗潮湿,少女有气无力地倚在墙壁上,墙壁冰凉,她的神色亦是冰冷。她如一株被北风摧残过的花,单薄的衣衫下,依稀有伤口淋淋。可那一双眼眸却是明亮而倔强,她眼底似乎扎有一根刺,眸光扫过,尖刺化作刀锋,狠狠地捅落他所剩无几的自尊。刚来到北疆,他也试着去建功立业,去在沙场上洒热血,换得父亲、小妹来日的安宁。可他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了他的野心。或者说,兰旭向来都没有什么野心,他所向往的,是一家平安团圆。也就是在北疆,兰子初遇到了沈惊游。初见对方时,他疑惑地愣了愣。兰旭不知对方为何也出现在北疆,他明明是那样衣食无忧的世家子弟,他纨绔不羁、放浪形骸。私心里,他是有些瞧不起沈蹊的。无论是学识,或是才情,他一直都比不上自己。在青衣巷里,自己也是被人经常夸赞的那个。暗室微灯,昏黄的光影摇曳,落于男人发白的嘴唇上。自从四年前那一个元宵夜,他就来来回回做着同一场噩梦。在北疆遇见沈惊游后,他的噩梦愈发频繁。安翎倚在墙边,下巴微仰着,气色并不大好。听了兰旭的话,她冷嗤了声。“你以为你是在为小芙蕖好,是在为兰家好。”“你以为你今日所作所为,全是为了救他们于水火之中。”“我若是兰家人,我只会觉得惭愧,会觉得不齿,只会觉得羞愤欲死!”越往下说,安翎的目光越灼热。兰旭感觉周遭有一把火,正灼烧着他每一寸肌肤,将他炙烤得坐卧不安、大汗淋漓。他有些失魂落魄,朝后退了半步。身形不稳,一张脸更是变得煞白如纸。安翎冷笑着,继续质问他:“即便退一万步讲,你救出了父亲和妹妹,然后呢?你是打算‘金盆洗手’,还是打算带他们在义邙继续虚伪地生活下去?”“我不知道兰老先生的脾气,但我知道,若是小芙蕖知道为义邙人卖命,就只是为了把她从驻谷关救出来。她非但不会跟着你走,还会恨你。”周遭是湿漉漉的血腥气息,安翎衣袖破败,如垂絮般毫无生气,她的眼神却是神采奕奕。相较之下,兰旭的唇色反倒有些发紫。那一个“恨”字,在他脑海中轰燃炸开。会……恨吗?会觉得他恶心、肮脏、不知廉耻……吗?没有人知道,这些年,他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他找到了义邙王,虽然有侄子这个身份,义邙人根本瞧不上他骨子里那中原人的血。他们嫌弃他的温吞,厌恶他的谦卑,耻笑他的隐忍。思绪恍惚,耳边落下清明一声。“兰公子,你可曾听闻这样一句话?”()??驚????厐?≈ap;ldo;絶趈??????呮?n??絶??膉??虎n???葶????赑彎??襣虎?≈ap;rdo;?本作者韫枝提醒您《芙蕖怯春》节完整章节』()兰旭抿了抿唇线。目光顿了顿。“到头来,感动的只是你一个人罢了。”秋风萧瑟,空气中掺杂着潮湿的寒意,浸入身前之人的眉眼。兰子初缓过神,抬眸与之对视。沈蹊的目光愈发带有攻击性,像是一只护食的野犬,要将这侵入的不速之客连骨带肉全部啮碎。兰旭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以友好的口吻道:“我听闻,你在查青岚书院的案子。”沈蹊挑了挑眉,“你知道的还不少。”“我可以帮你。”见对方神色并未撼动,兰旭陈恳道,“若你想查清当年青岚书院一案,我可以与你一起。”“代价?”沈蹊的声音很轻,轻得几乎不带有任何感情,引得兰子初微微一怔,须臾道:“我不要什么代价,我只想救出我的……父亲。”后两个字他说得很小声。沈蹊目光冷凝,审视他片刻,半晌,扯唇笑了笑。“兰子初,不若我们来做笔交易。”

“什么交易?”“杀了拓拔颉,”沈蹊道,“本将扶你上位。”兰旭一愣,仰起头,却见沈惊游一脸正色,丝毫没有在开玩笑的意思。“上位?”他反应过来。冷风拂于素衣之人面上,兰旭眉目缓淡,眼底没有分毫欲望,平静道:“我不想上位,不想做高管、享厚禄,”功名利禄,都麻痹不了他,“至于你所说的代价,或者说是筹码,我也从未想过。沈蹊,我现在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有能力去做我想做的事。我之前做过许多错事,走过很多歧路,我不想再一条路走到黑了。”说到后半句话时,他微微垂下脸去。男人眼帘亦是垂下,有风细幽幽地穿过,他微黯的眸底藏匿着许多心事。沈蹊凝视着他,比他还要平静:“然后呢?”“然后?”兰旭不解。“我替兰家翻案,然后呢?”“兰子初,”沈蹊目光放远了些,“魏都你回不来了。”青衣巷,你回不去了。兰旭踉跄了一下。他本就病弱,如今被这冷风灌得,更是面色翻白。见他似乎要往后跌倒去,沈蹊终于伸出手扶了他一把。那只伸过来的手结实而有力,带着许多令人信任与安心之感。兰旭借着对方的力量站稳身子,轻声道了句:“多谢。”遽然又一道冷风,他咳嗽了阵,而后道:“当年查抄兰家的,是郢王的人。”沈蹊徐徐然收回了手。“郭琮懿是郢王的人,你若想知道更多的内情,可以先从他入手。”兰旭顿了顿,见()沈惊游没说话,又补充道:“当年触怒郢王的是那篇《讨郢王书》,檄文的主笔是一名叫萧炯呈的学生。当年青岚书院出事后,他便逃离了江南,也并未继续考取功名,如今下落不明。”沈蹊揉了揉太阳穴,有些烦躁。他能不能说点儿有用的?兰旭似乎也察觉出对方的情绪,他认真想了想,补充道:“对了,对于萧炯呈,我有些印象。当时他个子不算太高,相貌也平平无奇。他的左边鼻翼处有一道很浅的胎记,平日喜欢用脂粉涂盖着,因为这件事,书院里许多学生耻笑过他。”兰旭这么一说,沈惊游好像想起来了。当年学堂里,似乎有这么一个人。只不过他经常逃课,对学生之间的事毫不关心。更罔论去注意到谁鼻子上有胎记、谁喜欢涂脂粉。沈蹊将这些几下,对兰旭淡声道:“行了,我知道了。我会去查的。”兰旭欲言又止。他张了张嘴唇,似乎还想对沈蹊说些什么。到底应当说些什么呢?是谢谢,多谢你帮兰家翻案,还是去问,你与小妹定的何日的婚宴?男人嘴唇颤抖,终是静默不言。正如沈惊游所说,他回不去了,回不去魏都,回不去青衣巷,更回不去兰家。兰子初离去的背影很凄寒。院内秋叶横落,坠在地上,连成枯黄的一片。兰子初垂着双袖,走在这寂寥无声的秋风中。沈蹊并未上前送客,对于兰旭,他向来也不讲客气。他只是静静地站在庭院里,默默凝望着他的背影。终了,唤来下人将院中的落叶打扫干净。有些叶絮拂在沈惊游淡紫色的衫上。男人素净的手指轻轻扫过衣袂,左脚迈过门槛,想了想,还是往书房走。那碗甜汤还未吃完。他本不喜欢吃甜食,尤其是甜汤,总觉得腻得发齁。可与小芙蕖在一起久了,他竟也能慢慢发觉其中的美味了。二人都喜静,故此整个府邸,佣人很少。沈蹊缓步,一路走过来,停在书房门口。房门未掩,从书房里隐隐透着些微光。推开门,只一眼,他便看见正侧对着自己的少女——她一袭水青色的衫,双手正捧着卷宗,那双瞪大了的乌眸里,写满了不可思议。听见房门响声,兰芙蕖颤抖着眸光,望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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