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房间让给了她,今晚我睡客厅。
嘎吱。
房间门被打开,灯光映照而出。
是她换好了衣服的身影,我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很宽松,却带着几分俏皮,像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女生。
可她已经成年了。
是被家里打出来,咬定死也不回家,已经一周多,身上的钱都没了。
还遇到了几波地痞流氓,幸好跑的快,不然指不定新闻上就多了个强奸案报道,但是鞋子也跑丢了。
只能在街头流浪,直到我的出现。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坏人?」
我又点了一根烟,问她。
我给她煮了一碗面,唐颖一边吃一边抬起头看我,嘴里嘟囔不清,「你不是,我看的出来。」
我指了指被烧伤、近乎毁容的脸,「没吓到你?」
唐颖歪着脑袋,也指了指自己的脸上、身上的伤痕,「没吓到你?」
我冷哼一声,「有药,你的伤能复原,不留一点疤。」
她满不在乎,「你去做手术,保证比原来的更帅,一点痕迹看不出。」
我嘴唇抿了抿,眼神看向一旁,「没钱。」
唐颖笑了,「明天,我去打工,赚钱给你做手术。」
「不需要,明天就送你回家。」
唐颖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慌了,将筷子丢一边,抓着我手。
「不要!求求你,收留我吧,我不想回家,我一回家就要被打。」
「我做你女朋友!让我留在你身边吧。」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
我们认识不超过四个小时,她却说做我女朋友。
三十多年,我始终单身,这句话,对我充满杀伤力。
我心里感觉狠狠刺痛了一下。
3。
不管怎么说,唐颖在我家就住下。
至于她说要当我女朋友,要做我女人的话,我就当做玩笑话听听。
要我将一个遍体鳞伤的女孩交出去,让她回到原生家庭里挨打,我是于心不忍的。
再加上她长相绝美净素,若是放任不管在外,我心里也生怕遇到危险。
每天下班回家,都会看到她在家里忙碌。
她打扫卫生显得那么笨拙,就连基本的拿着扫帚拖把的姿势都不对,看的我眼皮直跳。
「你在家就这么拿扫帚的?当做红缨枪挥舞了?」
她却扬起如雪般的鹅颈,「难道不是吗?」
「看好。」我静默无言,手把手教他打扫卫生,每一个角落、每一处细节巨细无比,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的经验,得心应手。
却在唐颖眼里,闪闪发亮。
除了打扫卫生,唐颖还会主动包揽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