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柔仔细回忆,那天下矿,好像是感觉,突然被一道强光照过,然后就有点晕晕的,一定是鬼,通过光,把厄运转到了自己身上。
“元贞。”
“姑娘,这是现形符,一般而言,鬼不会离开自己死去的地方,除非受到了极大威胁。所以你如果下次再去,把这个贴上,就能看到那只鬼,对着他做同样的事,就可以解除诅咒了。”
他说得轻巧,沈明柔却犯了难,那矿井的下矿申请极其复杂,要不是工作需要,一般人连矿场都很难进去。
【人生短短几十年,但是我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我总不能一直这么倒霉啊!】
【不行,还是得好好想想办法,一定要再去一次。】
“多谢土地公公。”沈明柔高高兴兴地接过现形符,从包里把剩的那个苹果拿出来,“土地公公,给你个苹果吃,还有花,虽然样子不太好看,但是是我的一片心意啊!”
她说完就起身准备离开,又屈膝弯着腰,把头探到土地庙前。
“诶,土地公公,你有没有瞬移大法之类的,可以把我嗖一下送回家啊?”
那个叫元贞的小道士,眉头蹙起,比平时温温柔柔说话声音重了一些,对着沈明柔呼道:“不得无礼!仙族在凡间不得施法,否则会触犯天规。如今仙师为了给你指点迷津,破例显灵,已经是逆道而行,你怎么还提出这等无理要求!”
沈明柔尴尬一笑,“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事,没事,我自己想办法。”
“你等一下,仙师还有话对你说。”
“苦主,既然到此,不如算上一卦?”
“哦?算什么?”
“算算前世,看看今生啊。”
他一边说着,元贞一边从土地庙后面,拿出了一只龟壳。
【这是不是,算业绩啊……】
沈明柔其实有些担心,但是想到,自己当年定下契约,换来的是完整的凡人命脉,一般仙族三脚猫功夫,是看不出自己作假的。如今人家又刚刚帮了自己,不太好拒绝。硬着头皮,摇起了龟壳。
“诶呀,诶呀呀!”那土地公公发出了跟元贞一样的叫声。
“苦主,你前生,可是天地孕育的最后一位神女啊!”
百仙道会
我是江城土地公,也是近五百年来,飞升成仙的最后一位凡人。
自从五千年前神魔大战,掌管世间灵力的神族以身殉天,与魔族同归于尽后,世间的灵气就彻底混乱。凡人需要灵气修炼升仙,仙族又要灵气维持天庭运行,与此同时,妖族也需要灵气才能化形,提升妖力。
仙妖两族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大混战,终于是两败俱伤,偃旗息鼓,各自约定回到自己的领域,仙族掌管天界,妖族回归地界,而人族就在天地之间,侥幸茍活。
经过几千年的时间,如今天地间的灵气已经所剩无几,所以自我之后,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有灵根的凡人了,到了现在,凡人们只顾着挣钱养家,疲于奔命,更是没有人愿意静心修炼。这样下去,仙族估计也快消失于世间了。
不过,这些自然有上层那些大仙们考虑,我这等下等仙族,只要尽职尽责,平时帮着乡亲们找找猫狗,吓吓恶鬼,驱驱小妖,每年按时交上香火份例,过得倒也算安定。
一个月前我受了玉帝诏书,说是天庭要开百仙道会,所有仙族都要参加。这还是我第一次参加这么大型的会议,一般他们上天庭的这些大仙们开会,我这等不入流的仙族,便是连大门往哪开都不知道。
为了这个集会,我花了半年的香火钱,在织女姐姐那里,新做了一身朝服,虽然只能勉强用上最差的乌云丝,但是比我那件穿了五百年的已经褪色的朝服,已经算是好了太多了。
“小土地。”我刚刚迈着紧张的步伐,走到了南天门前,就听见后面有人叫我,我吓了一跳,回头看那人穿着一身凡人的白西装,大背头,高跟皮鞋擦得锃亮,。
“城隍哥哥???”他是我们城中的城隍爷,我们城里多是做生意的商人,初来乍到的商人,都会来拜一拜城隍爷,求当地仙神保佑。
我早就知道他一日香火,能比得上我手上所有村镇一个月,甚至是一个季度的香火,只是他以凡人打扮来参加如此重要的集会,还是吓了我一跳。
“小土地,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啊?你给仙侠剧跑完龙套刚上来啊?”他一拨眼前的刘海,眼里满是嘲笑。
我站得离他远了一点,避免看起来我好像凡间饭店门口揽客的吉祥物,恭敬地问道:“这百官朝会,不是应该穿朝服以示对玉帝的敬重嘛,你穿成这样也太不合规矩了吧哥哥。”
“哦,你是不是第一次来开仙族大会啊,玉帝三百年前就说了,我们常年在凡间,也应该跟着凡间一起进步,不能故步自封,老是千年不变的风格。不信你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面前的是仙京南天门,不是人间的闹市步行街。
飘飘然的彩云间,无数身着凡服的仙族乘云驾鹤,向着仙京最高的那座宫殿——太极殿飞去。
他们有的穿着西装革履,有的身着运动背心,有的一看就是巴黎时装周的高定,也有的就是快时尚店里那些万年不变的基础款摇粒绒外套。
“别盯着看啦,人家那些能乘云的,少说都有三千年道行了,咱们这样连个坐骑都没有的,还是快点走吧。”
我跟着城隍哥哥,走在仙京的玉石地砖面上,小心翼翼,生怕踩坏一块,我这一年香火钱也怕是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