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提前退缴“违法所得”,提前缴纳罚金,可以证明被告人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
羁押期间表现良好,证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具有悔过的决心?
至于残疾?姚崇皱了皱眉,一级残疾人是什么意思?就像之前提到过的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一样,残疾到何种程度也是可以做鉴定的吗?那一级是轻还是重?
宋璟不大能理解,那犯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满十岁的幼子要抚养,为何公诉人会说这份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给被告人从宽处理的证据?
尊老爱幼……
他想着各家思想,想着法律。
微微一怔。
啊,是了,后世的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并不包括被告人的家庭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未必就不会考虑,因为公诉人和法官都是人。
可法律没规定,律师当庭提出来,公诉人自然是要反驳的。!
就算姜海蓝能从天幕上给他们扔几个监控摄像头下来,他们也用不了啊。
一不会用,一不会修,二没有电……
李世民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差距就是这么大,没办法啊。
还是先努力造出大船出海吧。
——
公诉人的证据出示完毕后。
谢宏春问,“公诉人是否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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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认罪认罚具结书,比如无犯罪记录,比如到案经过……
谢宏春点头,他看向被告人席,“被告人是否有证据要出示?能够证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证据?”
被告人处安静了一会儿,有几个声音说“没有”。
谢宏春看向辩护律师处,“辩护人是否有证据要出示?”
辩护人有。
庭前准备了证据的律师们先后报出了自己被告人的名字。
“审判长,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有证据要出示。”
谢宏春说:“出示证据时请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
辩护人1:“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a区看守所出具的被告人xxx羁押期间表现的情况说明,证明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根据两高指导意见第13条规定,可以对被告人减少基准刑的1o以下。”
辩护人2:“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xx公安局出具的收条一张,证明被告人xx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退了违法所得835oo元。第一组证据是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被告人已在庭前缴纳罚金。”
辩护人3:“……被告人xxx的残疾证,证明xxx系肢体残疾的一级残疾人。”
辩护人4:“……被告人xxx所在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xxx家中尚有八十岁的母亲,和两个只有五岁、九岁的小孩,整个家庭都靠xxx来支撑。”
……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示的证据,审判长也要组织质证。
被告人本人自然是没有证据的。
主要表质证意见的是公诉人。
曹俊楠脸上没什么表情,他淡定地质证。
“对这一组证据没有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公诉人认为这一组证据不能作为被告人从轻的证据。”
“公诉人认为该组证据不能实现辩护人的证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