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又是一声吵闹的狗叫。
佘初白坐到沙发上,没什么歉意地开口:“没看见,不是故意踩你尾巴。”
半兽人沉浸在进食的喜悦中,两只耳朵沦为装饰品,也根本不在乎被践踏的尾巴。
佘初白拿起电视遥控。
视野左下角有个令人心烦的遮挡物,毛耳朵动来动去,佘初白竭力想忽视,但做不到。
电视上转播着lb全明星赛,佘初白却很难集中注意力,将视线从另一个(姑且称之为)人的身上移开片刻。
靠,一条狗长这么帅干什么。
无论是精神抖擞竖立着的毛茸茸的耳朵,还是垂在地板上的蓬松光泽的粗壮尾巴,就连小腿的那一侧肌肉线条,都堪称流畅健美。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部分,还是那一头蓬松盈动的乌黑头发,不知令多少程序员艳羡。
吃什么长的,佘初白很难相信光从一个人的发型上,就能看出朝气蓬勃的生命力。
这狗得是条混血狗吧,眉骨高,眼窝深,鼻梁挺,嘴唇不薄不厚抿成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线,是整形医院会在印在宣传手册上的类型。
就是吃相太不雅观,有点破坏整体美观度。
佘初白摇摇头清空思绪,努力将注意力固定在战况白热化的棒球比赛上。没两秒,噔的一声,进食完毕的狗蛋跳上沙发。
即使长出了人类的手臂脚趾,但仍是像狗那样双腿起跳。
不容小觑的体重带来剧烈震动,使佘初白整个人也凌空往上弹了一下。
吃饱喝足的狗蛋,蹭到佘初白身旁,将大大的脑袋搁在他肩膀上。还是狗的时候,经常这样撒娇。
佘初白心如止水地抬起一只手,目不斜视,撸了撸狗头。触感一如往常,是人类头发抹多少护发素都无法达到的柔顺程度。
一张温热的嘴唇亲密地贴在佘初白颈间,呼出的热气比以往更烫了几分,舌头也变了,不再沾满口水湿滑黏腻,而是清爽了许多。
也正因如此,现在舔着他的方式不再像活泼的宠物对主人的讨好,而像是……一个陌生人在亲吻他。
一想到这,佘初白就无法再粉饰太平下去了。
他猛地从沙发上站起身,俯视着眨巴眼珠一脸疑惑的狗蛋,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这几天来重复过无数遍的四个大字——“离我远点”。
症状越来越严重了。
佘初白只能借酒消愁,越喝越刹不住车,干脆酩酊大醉沉沉昏睡过去。
一夜酣睡无梦,压在佘初白身上的桎梏,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而他已经渐渐分不清,与他同床共枕的究竟是狗还是人。
“马丁——!”佘初白在心中呐喊,“已经是新一天的早晨了,你可以变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