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信纸揉皱,攥在手心,歪头灿烂的笑,“你们一定很恩爱,沈医生,她不会怪你的。”
宋朝朝和沈应道了别,坐上父母的汽车离开了医院。
她想,她永远也不会忘了沈应。
番外
1
第一次遇见顾夕,是在饭店。
我和朋友聚会,顾夕在里面当服务员,有桌大哥喝醉了,言语不停的调侃。
说多了,还动起手来,在她身上摸来摸去。
我看不过去,把顾夕拉到身后,威胁那些酒疯子要报警。
顾夕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
我以为她是要跟我道谢,没想到她说她喜欢我。
在一起后,我总是惊叹她瘦弱的身子怎么能有用不完的能量,得知她很小就被抛弃的时候,我心疼的哭了一晚上。
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
就在很平常的一个晚上,她用很平淡的语言告诉我,她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不知道这个病有多严重,顾夕甚至是笑着说,就是能活一天算一天。
我没有办法想象失去她的日子。
第二天,我就提交了转专业报告。
夕夕知道后,追着我骂了二里地,说我傻,自己却偷偷红了鼻子。
在一起的第三年,我和家里爆了最大的争吵。
他们不允许我跟顾夕在一起。
我没想彻底闹僵的,可是我爸愤怒的不停喘着粗气,摔烂了三个碗,大骂顾夕是个短命鬼。
我离开了那个家,我爸让我永远不要回去。
我怕拖累顾夕,可当顾夕真的同意分手的时候,我心痛的几乎喘不上来气。
我以为她真的走了,顾夕揪起我的头,让我一个大男人别矫情,她养我。
我又哭又笑。
这调皮蛋,又逗我。
那几年太苦了。
我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拼命的学,拼命的学。
可是顾夕更苦。
她为了我,洗碗扫地传单,只要给钱的活她都干。
我们相依为命的熬过了那段日子。
我成功毕业,顾夕在那天说她愿意。
她愿意嫁给我。
拿到第一笔工资那天,我带她去吃了她心心念念的餐厅。
我真的欠了她好多,但我的夕夕说,我们是爱人,爱人之间,不讲亏欠。
我攒了三年的钱,买了个钻戒,在她生日那天向她告白。
我排练过无数次的求婚词,在那天还是哭的泣不成声。
我都已经想好了,我要办个盛大的婚礼,要让她穿上最美的婚纱。
我们未来的日子就摆在面前,一定会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