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前一天。
张大志一大早把二十只鸭子赶到酿酒厂。
让饭堂的大婶们把它们都宰了。
陆陆续续来到酿酒厂的人都看到这一幕。
“这鸭子养的真好,下班走得时候没人能领到四分之一,刚好够今晚回去加菜。”
大家议论着,心里也高兴。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上完就开始放假,谁不高兴啊!
厨房的大婶没正忙的不行。
她们听了林天的建议,鸭血留起来做毛血旺。
鸭杂就直接炒个菜,鸭头鸭脖子鸭掌就做一道卤菜。
还说什么鸭头鸭脖怕她们因为分得不均匀吵起来,直接就留在饭堂做一道菜。
这样中午就算有两道荤菜和一道素菜了,配着馒头吃,她们中午也不用想其他菜了。
就是给鸭子褪毛的时候费劲。
好几个人,干了三小时才干完。
一锅卤汁煮出香味的时候,厂里的大家做不住了。
看起来中午又有好吃的。
大家都看着时间,望眼欲穿。
一到午饭时间,大家也不装了,拿起饭盒就往饭堂跑。
现在他们有经验了,知道排队了。
看着饭盒的饭菜,色香味俱全。
特别是那香味,一个劲的钻进大家的鼻孔里。
连忙找了个位置开吃!
虽然平时的伙食并不差。
但是吃来吃去老三样,土豆、白菜、猪肉。
再好吃都吃腻了,今天好不容易吃点别的。
不过这菜色应该不是厨房大婶想到的。
估计是林天想出来的。
如果林天开饭馆,肯定能成!
吃着热乎菜的工人们想着。
林天也打了一份,和媳妇、林家声、林家国在小包间里吃着。
味道确实不错。
厨房的大婶,还是很有做菜的天赋的。
稍微指点一下就能做出来。
就是缺少了点创新,不会做新的菜出来。
也不能怪她,他也就是因为后世网络发达才知道不同的菜色而已。
他也不是什么大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