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猜她极年轻,大概十八、九岁,但也有可能二十一、二岁,东方女性本来就不显老,确切年龄很难说。
她身材很高,起码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比自己还矮个二十公分左右。她的脸庞极端细致姣好,让他联想到年轻时的奥黛莉赫本。她的眉毛如柳叶般轻巧地画在容颜上,两只杏仁形的猫眼晶亮深邃。挺直修长的鼻梁,更衬出樱唇优美的形状。
她的皮肤是一种奶油般的乳白,从下颚、颈项滑到香肩的那道弧度,是他见过最美丽的一道线条。
她的黑发打了一点层次,俏丽地铺散在形状完美的头颅上,微带一点自然卷。
身材非常纤瘦,却瘦不露骨,敏捷的动作也表示她不是那种为了维持身材而把自己饿得奄奄一息的女孩。
噢,不,绝对不是!她脸颊的红润光泽,与眸中充满生机的莹亮光芒,在在指出她是一名健康的大女孩。
锐恩纺,她是他到目前为止见过最美丽、最细致、最优雅的女性生物。
来美国念书的这几年,他不是没看过美女,然而这东方女孩就是和那些金发大胸脯的美国女大学生不一样。
她有一种他形容不出来的纤弱特质,即使是在虱中,都让她看起来可人无比。
锐恩想认识她!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主动想认识一个女孩。
可是以她目前的心情,他相信自己贸然闯出去只会被一道闭门羹弹回来。
安快回来了。他必须抢在安回来之前,让自己起码有一个认识她的机会,否则他会后悔终生的。
他知道自己会。
门外,愤怒的火在高张。
门内,热情的火在酝酿。
她要把安可仰活活掐死!凌曼宇阴郁地想。
坐在走廊上苦等的三个小时非但没有让她的怒火降低,反而像锅子里闷炖的土鸡,越熬热度越高。
那个家伙竟然敢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把小铃当绑架来美国!
害她花了十八个小时从台湾转机到芝加哥,在芝加哥流浪了几天才发现自己找错了城市,那家伙就读的“哥大”其实是纽约那所“哥伦比亚大学”;结果她又在机场窝了一个晚上等候补机位,隔天一大早再辛辛苦苦飞到东岸来。
超过好几天没有好好的吃喝睡觉,她又昏又累,更别提动身来美国之前她刚结束欧洲之旅,时差就没调整过来了,现在的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应该过哪一国时间。
“竟然给我跑出去逍遥这么久!”她坐在紧闭的房间门前,抱住两腿膝盖。
小铃当不知道好不好,突然被带离台湾会不会很害怕,想不想妈咪
呜!她就知道,她不应该为了自己玩乐,把女儿丢给爸妈照顾,才会让小铃当莫名其妙被她的不良老爸带走。
安可仰哪里知道如何当个父亲呢?连换尿布都是等铃当已经大到不需要了他才学会,简直是低能到极点!
这家伙最拿手的事只有一样--泡妞!
如今女儿流浪异乡,跟着她老爸那种虚荣糜烂缺乏灵性毫无人生目标的可悲男人过着空虚冰冷的生活,而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我真是一个坏妈妈”凌曼宇把脸埋进手里,沮丧得想掐死自己,或,更好一点的选择,掐死某个姓安的男人。
走廊底端响起脚步声。凌曼宇精神一振,眼下的黑圈圈彷佛在一瞬间淡掉。
但是上楼的只是两个谈谈笑笑的外国学生而已,他们发现坐在地板上的女孩,很好奇地多瞄一眼。
她有些尴尬地拍拍牛仔裤站起来。
一直坐在地上确实不太雅观,不远处有两张单人椅靠着墙摆放,于是她把其中一张搬回安可仰门口坐下去。
“哇--”
哗啦!整把椅子碎开,她狼狈地跌坐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