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这么讨厌我?”薛亭笙端着茶水,袅袅热气蒸腾,他垂着眸看不清神色,“还是说,你喜欢林沐风那种山野村夫?”
首先,林沐风没有惹任何人。
其次,她也不喜欢山野村夫。
“少爷,你想知道我喜欢什么吗?”姜彩索性拿起桌上的茶杯,紫砂杯子摸起来细腻温润,暖暖的温度从指尖传来。
薛亭笙挑眉:“愿闻其详。”
“我喜欢钱。”姜彩一脸正经,严肃的不能再严肃,“喜欢的不得了。”
薛亭笙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这么直白的说自己爱财,反而多了几分兴致:“钱财够用就行,过多也无益。”
听听,这就是富二代跟她的区别。
姜彩翻了个白眼,她真的很不喜欢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矫情的说自己不爱钱。
“你手里的是金丝擂茶?”姜彩嗅了嗅茶水,馥郁的香味混合着花香,还没喝就知道价值不菲。
薛亭笙点头:“母亲说这茶对身体好。”
“你穿的是月影纱?一匹就要三十两银子?”姜彩前几次赚了银子也去过裁缝铺,瞧见月影纱好看,一问价格立刻劝退了。
薛亭笙知道了她的意思,放下手中的茶杯道:“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对我来说没有区别,只要一日三餐不愁就好。”
听听,多么欠揍的发言。
马车外传来乞丐的讨饭声,她掀开车帘,看见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姑娘,蓬头垢面的她穿着破了几个洞的棉袄,瘦的皮包骨一般:“你看她,她吃的是一文钱一个的馒头,你吃的是一两银子一斤的青菜,能比吗?”
姜彩从袖子里拿出五文钱放在女孩的瓷碗里。
女孩感激的连连道谢,恨不得跪在地上磕头。
姜彩放下车帘。
薛亭笙从没有想过银子的问题,他从出生就是不缺的,每日吃的人参都是成捆买,只有他吃不下饭,没有吃不起饭。
“你很有意思。”薛亭笙仔细端详着姜彩,她稚嫩的脸庞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可说出的话却老气横秋,像个久经世事的老人。
姜彩不置可否,反正只是普通客人,完成这单就跑路。
干她们这行的,最忌讳两条,一是和客人产生感情,二是忘了收钱。
收钱她永远不会忘。
马车徐徐停下来子,又到了金碧辉煌的薛家院子,姜彩提前眯缝双眼,这才没被满园的黄金闪了眼。
“姜姑娘来了,我都盼了好几日了,你的食谱真是有效,亭笙这个月竟然胖了两斤,脸色也红润不少,你是我们薛家的大功臣。”薛夫人今天一身淡紫色长袍,素面的纹样只绣了几只蝴蝶,仔细一看蝴蝶是双面绣的绣法,翅膀都是金线绣的。
富贵气息不言而喻。
“夫人过奖了,三月之期还有半个月就到了,我……”姜彩眼神示意薛夫人。
该收银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