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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原来你叫追风(第2页)

“夫人,今日回门过后,明日我便要上朝了,今晚会有许多要准备的,怕是睡得晚了,夫人便先睡就是,不用等我。”

沈知初点点头,回到知道了。

瞧着谢斐之走远,沈知初面上才微微变了变脸色。

看来,谢斐之大抵就是沈晴萱说的那般,不太行吧。

哎,自己稳固地位的方式得换一换了。能有子嗣固然是最方便也最好的办法,如果不行,那也是有其他方法的。

好在这一世,就算是谢斐之不能人道,那也比前世的李典好上太多。

至少谢斐之不会用那些腌臜的手段。

想到这里,沈知初心情好了起来。

既然沈晴萱这一世换了自己的婚事,那就让她尝尝,未来的将军夫人在李李典那儿,有什么待遇吧。

这么想着,沈知初招招手唤来半夏。

“半夏,这府中现在你比我熟悉,领着我去逛逛吧,晚上吃得有些多了,散步消消食。”

半夏听见这么说,伸手指了指桌上剩下的半只叫花鸡,“夫人,我能拿只鸡腿么?这个时候追风应当玩耍完回府中了,它最喜欢吃鸡腿了。”

沈知初想到刚刚说到的西北处的狗洞,对这只追风倒是来了兴趣。

“将这半只都带上吧。”

半夏得了允许,高兴得直接将装着叫花鸡的那只盘子端了起来。

“夫人你跟我来,我知道在哪儿能找到追风。”

追风其实不是谢府中养的狗,甚至在谢府的人搬进这里之前,追风就已经在里面住着了。

大约是哪儿来的流浪狗,将无人荒废的侯爵府圈成了自己的地盘,在里边儿一只狗生活了下来。

谢斐之带着人搬进来之后,自然是发现了它。瞧着它对人没什么恶意,反而是个实打实的人来疯,便留着它在府中,收编成了谢府的狗子。

虽然是只狗子,但是这么大的谢府,当然平日里也不需要它看门守家。它时常吃饱了便满府溜达,有时还会想办法出府去玩。

听着半夏这么说着,沈知初已经在半夏的带领下来到了西边儿一处还没修葺妥当的院子里。

“府中的小豆子给追风在这儿搭了个屋子,这个时候它应当是该回来休息了。”

还没等主仆三人拐进院子里,就瞧着院子里慢悠悠出来一团黑色的东西。

刚刚吃饭的时候,天色就已经有些暗了。等到现在,便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忍冬拿了一柄不大的灯笼,在前边儿引着路,只能看清灯笼周围三尺左右的距离。

许是被半夏手中端着的叫花鸡的味道吸引了,那个黑团朝着半夏凑了上来。

沈知初拎起裙摆,凑近了仔细看了看。

追风也瞧见了沈知初,大约是第一次见到沈知初,追风还凑上前来,黑漆漆的鼻子抵着沈知初的绣鞋左右嗅了嗅。

像是在确认身份。

沈知初看着眼前这只通体漆黑,没有一丝杂毛的大狗,嘴角带笑,不由得伸手摸上了还在低头嗅闻自己的狗头。

“原来你叫追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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