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晟言注意到奇怪的打量视线。
抬头望去,士兵已经埋下头。只看得到他的耳垂上有一块红色圆形胎记,芝麻粒那么大。
嚯,这不是书中男猪脚沈煌吗?
被他迷得五迷三道的小姑娘,都喜欢他的那颗耳垂红痣!
许晟言磨了磨后牙槽。
这位虽是猪脚,但他喜欢不起来。
原文中,沈煌多次获得机缘,帮了御谌不少忙。
男扮女装的副将,是沈煌挖出千年野山参吊住命的。
对归钺之战,御谌赢的艰难,但总归是赢了。
归钺公主女扮男装混入军营,恰好被当成战俘捕获。
她身娇体弱得了病,被沈煌及时发现,请大夫救下她。
归钺皇族感激御谌大义,慷慨馈赠了不少物资,成为大军抵御洪灾的唯一依仗。
再过不久的寒冬,也是沈煌帮忙熬过的。
两人相见恨晚,一次次互相救赎,成了感情甚笃的战友和挚友。
只不过,后来两人政见不合,兵刃相向。
当朝皇帝昏庸,骄奢淫逸,压根不管老百姓死活,只知道加重苛捐杂税。
御谌欲揭竿而起,重塑新秩序新生活。
沈煌爱上当朝长公主,维护长公主和腐朽皇朝利益,两人割袍断义。
斗争不断,杀戮升级。
从沈煌视角看,御谌是反派,谋朝篡位。
可狗皇帝昏聩无道,斩杀御谌身边保家卫国的好将领,恐惧御谌功高震主,对他做了不少恶事。
许晟言觉得御谌没做错。
非要说他错了,就是没在老皇帝第一次迫害功臣时,揭竿而起!
战斗吧,我的准姐夫!
等你当了皇帝,我就可以横着走了,哈哈哈!
许晟言跟在御谌身后,思绪翻涌。
没注意到御谌驻足,他一头撞上御谌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