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一个好的恋人能使对方变得更好,可自从余遥遇到陆星辰不仅没变得更好,反而越来越沉闷、痛苦,所以顾笙一直不喜欢陆星辰这个人。
从见他的第一眼,她就觉得俩人不合适,陆星辰那个人太冷了,而余遥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人。
而且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们两个人在这段感情里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一个拼命付出,另一个只管接受,不舍付出半分。
“姐,你就真的那么喜欢他吗?”
半晌,顾笙还是认真的问出了她一直想问的问题,虽然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余遥有多喜欢陆星辰,没人比她更清楚了。
余遥长得好看,刚入校就被评为南大的校花,追她的人多的数都数不清,但她入校第一天就追在陆星辰后面,这一追就追了三年,每次一见到他眼睛都在发光,一心一意的毫无原则的对他好,只对他好。
陆星辰学的是工商管理,而余遥是学医的,她为了能多见他几次,在本身课业就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还修了双学位,而且门门功课都是名列前茅,外人都说她聪明,只有她知道她付出了多少努力,那几年晚上12点以前就没见她睡过觉。
她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像余爸余妈那样,为了陆星辰她却放弃了理想,甚至在他公司陷入危机的时候玩命学习了半年提前一年毕业进入陆氏集团给他当助理,陪他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只为助他度过难关。
她甚至为了他宁愿豁出自己的性命,她以前是那么怕疼的一个人,那年腿受伤,那么长的伤口连她看了都觉得疼,她却一声都没吭,她爱美,但腿上弯弯曲曲的疤痕,她从来没提起过一句。
“喜欢?”余遥呢喃着这两个字,半晌才摇了摇头:“不只是喜欢,他是我生命里的一束光啊!”
“我是不是没跟你说过,我为什么会喜欢陆星辰?”
“没有,”顾笙摇头,又问:“为什么?”
她是真的很想知道,这么一个冷心冷情的男人究竟哪里值得遥遥这么掏心掏肺的对他。
“因为地震那年是他把我从废墟里挖出来的。”
余遥这几年一直不想回忆当时的情景。
那时她还生活在江州市,高二刚刚放暑假没几天。
她爸妈都是公益爱好者,从小就经常带着她去孤儿院做义工,那天早上一家人如往常一般开车出门,没有去后来常去的北郊孤儿院,而是去了她小时候常去的南郊孤儿院。
她还记得当时她爸开车,她妈坐在副驾驶,而她则像个孩子似的躺在后面座椅上吹着空调,吸着果冻,还跟她妈撒娇说晚上回家要吃她亲手做的红烧小排。
那天出门时天气还是好好的,下午时天气突然就开始阴了起来,紧接着狂风暴雨伴随着电闪雷鸣接踵而至。
“遥遥,今天晚上怕是给你做不了你爱吃的红烧小排了,这么大的雨我们得在这儿留宿一晚了。”她妈看着窗外的暴雨皱眉道。
“没事,一会雨小了,我就带你们回家。”她爸看到她妈皱眉赶紧说道。
余遥那时刚从她妈那耍赖要了一只耳环过来,正兴致勃勃的戴着,闻言随口说道:“算了,改天再做也行,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
只是谁也没想到,根本就没有了改天,也没有了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