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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第3页)

这份缺憾不是单独哪一个人的过错,而是人生的本质,短短的几十年,不能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绑在另一个人身上,这是对另一个人的不公道,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既然如此,明知不可避免,为何还要创造出更多缺憾?

她宁愿及时行乐,有一日的糖便吃上一日,而不去想以后。

她不愿意去想,上一世她对宁澹的失望,如果在她身上重演怎么办,她不想再面对一次感情衰败的过程,不愿意看到宁澹的后悔。

她想,若是宁澹如此草率地面对自己的人生,有朝一日他会像上一世的自己一样幡然醒悟,原来所谓感情一块用糖做外壳的布,天长日久,热情消散,糖吃光了,只剩下无法下咽的干涩。

想到那些漫长的以后,沈遥凌是真的打心里害怕。

“那你就当我是这个意思吧。”沈遥凌推开他的手臂跳下马背,自己往王城内走。

“……”

怀中空了,宁澹心里亦是,只剩了些伤心,还有茫然。

当晚,沈遥凌搂着小白狐,宁澹听着乌苏王宫顶上的箫声,谁也没能入眠。

有乌波引荐,大偃的使臣队伍五日后便出发去大宛。

宁澹身为副都护,被太子留了下来,没能一起同行。

乌尔与沈遥凌他们一同过去,是为了庆贺大宛王后的生辰,顺便帮他们解决交流难题。

沈遥凌说:“其实不用,我已经学会了你们的语言。”

“是吗?那说来听听。”

沈遥凌就磕磕绊绊说了几句。

乌尔用乌苏语嘲笑她:“你方才说的这一句里用错了三个词

。”

沈遥凌有些恼,她现在已经基本上都能听懂,但是说和写还有问题。

乌尔介绍道,大宛的地貌与乌苏很不相同,有大片高原,气候偏高寒,多河流湖泊,适宜发展农耕,因此大多数人民都在地里劳作,甚至不太需要打猎,因为光凭种植,就已经足够养活自己。

沈遥凌很感兴趣,这样的模式,与大偃的大部分地方都极为相似。

乌尔说:“但是,大宛土地肥沃,常年遭到北戎觊觎,大宛人民又不善领兵作战,时常要向乌苏求助,这也是为何我们两个国家之间交好。好在大宛地势易守难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什么大的乱子。”

“听起来像是个偏安一隅的世外桃源。”沈遥凌点点头。

到了大宛,确实天朗气清,满目皆是莹莹青绿。

吃了这么多日大漠之中的风沙,突然到了这样一个地方,一行人乍然耳目一新,总算是松了口气。

大宛使臣很热情,拿出上好的果子招待,浓浓的异域风情,让沈遥凌目接不暇。

她拿起一个又一个,兴奋地向当地侍者请教。

乌尔信中已经替她阐明过来意,大宛侍者也是早有准备,一一向她详细介绍。

沈遥凌拿着一种圆圆的紫色果子,薄皮汁多,喃喃跟着大宛侍者的发音念,念了几遍,在小册子上用发音相近的大偃话记录下来。

“蒲桃,味甘平,生山谷,被称为焕生之水。”

大宛侍者还拿出壁画,为她展示采摘蒲陶和酿酒的情景,沈遥凌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进去。

“还有另一种酿酒用的果子。”大宛侍者笑盈盈地端过来另一个盘子,里面摆着两半切开的果实,截面全是小果肉,晶莹剔透。

沈遥凌吃惊:“红宝石?”

她是用乌苏话说的,大宛侍者听懂了,笑道:“这个叫做‘涂林’,产于安石国,是一种榴果,据说,在安石国的宗教中,它被称为圣果。新娘出嫁的时候随身从娘家携带一个石榴,办完婚礼就把石榴砸在地上,根据里面蹦出来多少石榴籽,来占卜婚后能生育多少儿l女。”

沈遥凌看着那果实中满满当当的果肉,也明白,这是一种对子嗣的祝福。

沈遥凌便在纸上记下,涂林,安石榴。

沈遥凌光是研究这些瓜果便研究了好几日,忙得日夜兼修。

若青看她跟从前在学塾里准备考校时几乎没两样,便劝道:“小姐,咱们是来做客的,又不是来做考卷的,难道谁会逼着您往前赶不成?您歇一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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