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戴着眼镜,身上有不少伤,额头上还包扎着绷带,耳朵上戴一对蓝色的耳饰,模样很斯文,像是一本纯白的书。
“那个小姑娘没事吧?”露娜指了指女孩。
女孩摇头,感激地说:“谢谢你们救了我……我根本不认识那三个男人,他们就是想把我拐走。”
青年露出苦笑:“不用谢我,只需要谢这位小姐就够了。”他低下头,有些尴尬地看着自己一身的伤和泥水,“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擅长读书写字,碰到打架这种事,就无能为力了。”
这话听得露娜想笑。
这倒是没错,窝囊废的男人确实是惹人发笑的。平时看到这种柔弱的男人倒霉,她都会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热闹。
男人嘛,漂亮的、强大的,就适合当宠物和装饰;没什么用的,则适合当笑话。
青年掸了掸身上的灰,对女孩说:“快回家吧。如果再遇上什么事,可以来德尔兰大学找我帮忙……只要不是打架。”
女孩好奇地问:“你是老师吗?”
青年温和地点头:“没错,我在学校教授亚曼文化,我叫忒弥斯。”
“因为对古文化很感兴趣的缘故,我经常带着同伴们去各种遗迹调查,因此大家也戏称我为‘旅团团长’。”
女孩因为他的幽默而笑起来:“很有意思的绰号!”
“亚曼”两个字一入耳,露娜就竖起了耳朵。
她正打算穿过亚曼国呢。
“好了,快回家吧。”忒弥斯拍了拍女孩的肩膀。
女孩再三道谢,这才小心翼翼地向着家的方向跑去。
“你很懂亚曼地区的事吗?”女孩走后,露娜问忒弥斯。
“与普通人相较,算是比较懂吧。”忒弥斯笑容温和。
露娜眯了眯眼,心底有了个想法——如果有这家伙当向导,那行程就方便多了。
说做就做。
男人嘛,最好拿捏不过了。
“这位团长,”露娜走近忒弥斯,偏头一笑,“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和我交个朋友呢?”她抽出一张名片,朝忒弥斯的手中塞去。
她的笑容无可挑剔,经过千百次的实验,散发着慵懒艳丽的吸引力,只要是个男人,都不会拒绝她。
忒弥斯也愣了下,但他并没有露娜想象中脸红心跳的反应,而是推开了她的明信片,背过身去,说:“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的教义不允许我在婚前和女性过于亲密。”
“哈?”露娜怔了怔。
她没听错吧?
这个弱的不行的大学教授,竟然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她的示好?
她不信邪,更贴近了他几分,夜风吹来时,她的酒红色发丝几乎要拂到他的衣领上,而她那双艳红的眼,满是蛊惑地望着他。
“我只是想和你做个朋友而已。你信的是什么宗教呢,连女性的友人都不能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