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男人闭上眼,依旧很困的样子,“再睡会。”阳光照在他脸上,皮肤真好!这家伙是不是偷偷用了什么顶级护肤品啊,啧啧!一想起昨晚他喝醉了不省人事的样子,向苒偷偷摇头。哎,如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幸好昨晚有盛冕在他身旁,否则凭着这副身材和脸蛋,倒在地上,说不准被人摸两把。别说那些夜店的那些人了,连她这种保守主义者,昨晚都蠢蠢欲动了啊。盛扬啊,盛扬!饶你平常冷冰冰的,有那么些方圆三里内寸草不生的气场,可天晓得!你这长脸只要闭上眼睛,闭上毒舌嘴,就会招蜂引蝶啊!眼见这家伙又要睡过去了,向苒趴到他身上问:“你现在胃还疼吗?到底有没有什么反应?快说呀。”盛扬睁开眼,挑眉:“你——说——呢?”向苒赶紧起来:“看来是好了。”盛扬笑了:“你就靠看这个判断病情啊,未免有失偏颇啊。”“会开玩笑了,那肯定好了。”说着就要转身。“别走啊,绝知此事要躬行啊。老婆!”盛扬拉住她的手,拥入怀中。俗话说“小别胜新婚”,一时间“潮汐”席卷着两人。在这样滔天的浪中,盛扬领悟到的是他前二十八年想都不敢想、嗤之以鼻的那句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而向苒想的却是——活在当下。她作为人,一个女人。她不是情事的附庸,她不是被动的,她是主体之一。事情结束后,盛扬见她发呆。问她:“怎么了?想什么?”向苒答:“我想起有个朋友,她是编剧,就是在剧中加了一些亲密互动的戏,但作品就被下架了。我就在想——‘爱’也会被定性低俗吗?”盛扬笑道:“我有一个朋友——咦?这语气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不会是你自己吧?”“怎么可能?”向苒掀开他。“创作是件十分文艺而理想化的事情,爱确实不低俗,但规矩是人立的。”盛扬话锋一转,低头看向苒,“但,我们为什么一大早,要来讨论你的朋友——”向苒星星眼:“因为我那个编剧朋友还在写小说,她最近真的很可怜呢,盛总你能不能给她的小说刷个什么666或者999的礼物啊?”盛扬和她开玩笑:“那你让她别写小说了,去宋楠的新收购的那个软件公司上996的班去吧,肯定比写小说挣得多。”“好吧,你这个冷血无情的资本家。”向苒举起拳头就朝他身上抡。抡到一半,向苒停住了:“哎呀,我现在这样,在作品里面会不会算暴力场面啊?”盛扬摇头:“你真是魔怔了你被你朋友附身了吧。”向苒瘫坐下来,晃动着脚丫子:“切,你这种人怎么会知道打工人的辛苦和那种无力感”盛扬奇怪地问:“我不知道,难道你知道?你毕业后一天都没上过班,我回翼行前可一直都是在外企打工的。”“哼,可我就知道啊。”向苒嘴巴嘟起来,可以挂个油瓶了。可她突然也意识到,唉呀妈呀,完了——她什么时候竟然撒娇都可以这么炉火纯青了。盛扬不以为然地搂过妻子的腿,目光停留在那脚丫子上。向苒笑着问:“盛扬,你瞧——我的脚也不丑,对不对?”以前在老家,山上紫外线强,向苒的皮肤一向偏黑,但是她的脚丫子因为有袜子和鞋子的保护,一直是白的。小时候她一个人在溪水里濯足,都会自我欣赏一番。-盛扬仔细端详。她的手和脚其实都生的很好看,白而修长,骨肉匀称。忍不住让人想啃,想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怎么没留意这些呢。哦,想起来了,那时候她好像有美甲,所以反而没有细看。其实没有装饰,反而更自然,更好看呢。盛扬心中微动:在古代,女人的脚只能供丈夫一人在床帏间把玩。通常情况下除了父亲,兄弟,都不可能有别的男人看到呢。想到这,他忍不住看了向苒一眼。轻轻按揉着她的足心。一股强烈的占有欲和独占欲生出,是从前未有过的。只因面前这个女人而生。想起昨晚她用勺子逼迫自己催吐的场面,盛扬哑然失笑。他选择忘记过去那些不愉快的过去,只因他们已经睡在了一张床上。而一张床上的人——他无法、也不愿意去设防。-[作者话:本文因为反复被审,剧情一删再删,内容有些不连贯了,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希望不要给新读者造成阅读障碍,(如果以后还有新读者的话)。虽然这文已经没有量了,但还是希望尽量能写完吧。哎!天晓得我是哄了自己多久,才重新坐到了电脑前呀。]:()豪门替嫁打工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