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狗小说网

乐狗小说网>一朝穿成农家妇 > 第15章 知我者景盛也(第1页)

第15章 知我者景盛也(第1页)

树上站了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拿着一根棍在戳树上的果子。专戳那些上了色变紫的果子。下面有七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男孩女孩哥儿都有。在下面捡树上林柏打下来的果子。“林柏,你打那边的。”林长乐仰着头,一手叉着腰,一手指挥着。“那边熟的多。”林柏收了棍,手撑在树枝桠上,“有本事你来够,这棍能打这么远吗?”林长乐摸了一把头,不说话了。“哈哈!”“嘻嘻!”几个姑娘和哥儿在一旁笑。……江瓷也用不少的时间去看书桌上的书,争取把里面的字都认识完,不认识的去问林景盛。林景盛看着他的小夫郎,这几天总指着书上不认识的字让他教,他真的很庆幸在军营里,时不时会看些书,没有把字都忘完。林景盛每次看到江瓷知道是什么字之后,脸上露出开心的表情,他也跟着开心。林景盛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自己的心绪可以轻而易举的被江瓷牵动。有可能是在这日渐的相处中,也许是知晓他是自己夫郎后见到的第一面。林景盛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好是坏,但他感觉不赖。江瓷这几天也想了些挣钱的法子,有很多。不过初始资金太少,也没有多少空余的时间,还要照顾他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象。要说做生意,对市场了解不足,不能贸然开始,最终他定下了写故事,前提是他得会写字。华国发展到二十一世纪,那么多白话文故事,随便挑出来几个就够他赚不少的了。江瓷前几天去镇上的时候,专门去书店里看了一下这里畅销的小说都是什么类型。大都是这几个类型:爱情的,青梅竹马赴京赶考高中定娶你为妻,赴京赶考路上狐妖与书生;武侠的,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游历的,作者所见所经历的事。这些,江瓷对游历的书是最感兴趣的,全是他没见过的山川美景,风土人情。躺在床上,江瓷心痒痒,对林景盛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吧。”林景盛带着相依的声音在黑暗中传来:“好呀,阿瓷可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了。”不知什么时候,林景盛对江瓷的称呼变成了“阿瓷”。黑暗的情况下,眼睛看不见,是其他感官有微清晰。江瓷听着林景盛的声音,体验了一把耳朵怀孕的感觉,真好听。“没有,你听不听”,江瓷的声音有些愠怒,但很没底气。“听。”“保证有意思,我讲给你听呀!”林景盛侧头看着身边江瓷的身影。“有个孩子爹娘都死了,跟着哥哥嫂子一过日子哥嫂对子待他很不好,叫他吃剩饭穿破衣裳,夜里在牛棚里睡,牛棚里没有床,他就睡在干草上。他每天放牛,那头牛跟他很亲密,有时候还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两相比较,他也乐得跟牛一块儿出去,一块儿睡。他没名字,人家见他每天放牛,就叫他牛郎。……”江瓷讲了一段《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没有华丽的词语修饰,都是江瓷根据小时候看的《牛郎织女》的故事讲出来的。江瓷是做不到那些穿越异世,把整本《西游记》,《红楼梦》,这些名着给完全复刻下来的。这些书的信息量太过庞大,情节、人物或者环境和情感,这些方面都需要细致的理解和表达,这是他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得把自己的大脑变成电脑,才能容纳下这些皇皇巨着的信息。江瓷只知道个大概,要是根据自己关于那些名着的记忆,去写出这些书只是毁了这些名着。“怎么样?”江瓷有些忐忑的问林景盛。林景盛则是听的有些意犹未尽,“嗯,很有意思,这个故事很吸引人,阿瓷有什么打算。”他可不信江瓷只是单纯给他讲故事,江瓷主意有很多。江瓷笑了,“知我者,景盛也。”江瓷之前也没想到林景盛心思那么细腻敏锐。“我把故事写出来,放在茶馆里让说书先生讲,挣点钱,你觉得怎么样。”“可以。”随后又有一些担心的问道,“那先说说先生会收吗?”“这个故事很精彩,也没有和这类型相似的,肯定会收的。”江瓷也没有告诉林景盛,自己是怎么想到这个故事的,他也相信林景盛不问自己。他们都有自己的秘密,一旦碰到,两人都当做不知道不去询问。这是两人相处两天就形成的默契。第二天吃过早饭,江瓷就开始研墨写字,写完半张下来,江瓷皱眉看着他写的字。之前写药方那次是因为字少,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来,还可以。现在这那么多字,写得快了,字就太难看了,林景盛坐在床上一直看着江瓷的动作。此刻见江瓷停下了便问,“怎么了?”江瓷就这样背对着林景盛没有动作,声音闷闷的回答,“我写的字太丑了,其他人都不一定能看懂。”林景盛听到江瓷这回答,不知怎的感觉江瓷的语气和回答很可爱。林景盛宽慰道,“应该是太长时间没写字手生疏了,找找感觉慢慢的写就写好了,现在要让我写字,估计连字都写不成。”江瓷听着林景盛的安慰,便信了他的话,不再是盯着自己写的这张字看了。转过身趴在椅背上看着林景盛和他说话,“我在这些书上看到你以前写的字了,很好看,都说看字见人,果真没错。”得到夫郎的夸奖,林景盛愉悦的笑弯了眼。江瓷说完抬眼偷偷看林景盛,就是这笑容,又让江瓷看痴了去。林景盛也发现了江瓷看着他直直的眼神,“谢谢阿瓷的夸奖!”这让江瓷回过了神,对上林景盛满含笑意的眼睛。江瓷赶快转开视线不和林景盛对视,怕被看出点什么。江瓷转过身去继续在那半张纸上写字,眼睛又看到旁边摊开的书上林景盛写的字。这是林景盛十二三岁写的字比他在现代18岁写的都要好看。:()一朝穿成哥儿,嫁良人,共致富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