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女生,尤其是成年女子的力气,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强大得多。
有男朋友在身边的时候,她们可能连个矿泉水的瓶盖都拧不开。
而当男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她们甚至能一个人把将近19公斤重的桶装水搬到饮水机上安装好。
想要凭借体力上的优势,去制服一名成年女子,在不是体型相差悬殊的前提下,几乎不可能做到。
你要不讲武德拿兵器那就另说……
换而言之,当你觉得昨晚的女孩子半推半就,是被你以雄性魅力征服的时候,
到底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真不好说呢!
因此他既然能把陈乐瑶拉到角落,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乐瑶,讲道理,警察抓犯人都要对方在逮捕证上签字,医生做手术前也要病人签手术同意书,你身为电视台主持人,也得遵守基本法吧?”
“我懒得理你。”
“那我猜猜,从你脸上的两个大大的熊猫眼分析,你昨晚熬夜了?”
“什么?!”
陈乐瑶瞳孔地震,立即从包里拿出一面化妆镜,对着脸上照。
哪里有什么熊猫眼?
她今天早上还特意敷了眼霜和画了眼影的!!
死骗子!
陈乐瑶实在是气不过,用鞋后跟在顾知书的皮鞋面上轻踩了一下。
与其说是泄愤,还不如说是按摩。
体验过在地铁被人穿高跟鞋踩脚面的,应该能深刻理解其中的区别。
顾知书直乐,脸上挂着贱贱的笑容。
一般来说,贱笑分两种,一种是相貌平平的男人在笑,那叫猥琐。
另一种是帅哥在笑,那叫痞帅。
这看颜的该死世界啊!
“是因为昨晚的那两首诗,对吗?”顾知书此时缓缓开口道。
“呵,赠予亲爱的小月!”
靠,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了?
顾知书额头有黑线飘过,女人在吵架的时候,手上永远握着一张牌——
无中生有!
你要和她讲道理就错了。
此时的最佳方案,就是转移话题,把“小月”彻底扔到九霄云外。
顾知书表情惊愕,眼睛直视陈乐瑶的双眼,用轻微颤栗的语气开口道:
“乐瑶,你,昨晚熬夜听完了我的节目,陪我一起熬了个通宵?”
顾知书觉得自己凭这几秒钟的表演,可以去角逐一个奥斯卡小金人。
陈乐瑶脖颈一缩,跺了跺脚,转过身去,背对着他。
“谁,谁陪你熬通宵了,我就是想东西睡不着,凑巧打开了电台广播,不小心听到了你写给其他人的两首新诗。”
顾知书转到女孩身前,摇头道:“不是的,乐瑶,你应该也听到我昨晚说的,那两首诗都是普希金所作,一个俄国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