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让林知墨的罪行公诸于世,在众人的唾沫声中走向刑台。
因为林知墨是特殊学生,入学晚,他现在哪怕快十九岁了,也才上高二。
我还有很多准备时间。
我辞去了学校的保洁工作,抓住了恶魔的尾巴,就不怕他再次藏起来。
在接下来的这一年间,我开始疯狂瘦身、护肤,为的是他再次看到我认不出来。
我每天跑五公里,做一小时的帕梅拉,不吃碳水油脂。
如此,我开始暴瘦,比我女儿去世前都要瘦。
与此同时,我的皮肤十分松弛,面色蜡黄,这是快瘦身的弊端。
这正和我意,和之前越不同越好。
完成蜕变后,我去应聘了他们家的保姆……
「我之前的雇主要求可多了,他们检查卫生会价检查门框上沿。」
「不能用他们家的马桶。」
「午饭至少四菜一汤,甜、辣、鲜、咸每种味道至少一道,还又要有凉菜又要有热菜。」
凭借之前套的张秀英的话,以及这几年我苦练的厨艺,我完美地满足了他们家的需求,获得了这份工作。
「刘艳,恭喜你获得了工作。」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林知墨上的大学就在他们家附近,他几乎每天都会回来。
经过三个月的观察,我现他并没有像他妈妈说的这么好。
他的天性就是破坏暴力,天生的恶种。
这种暴虐可能泄在猫身上,也可能泄在人身上。
他泄到外人的身上要万分小心,但是他泄到自己的母亲身上倒是毫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