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是她贪图那块红宝石,的确,那块红宝石以现代人的观念,真是十足十的珍贵。但她现在已经没有生活在现代了,真要说的话,她从随身空间里可以拿出足够大的人造红宝石,根本不输于这个。此时的人们说不定会认为她的红宝石毫无瑕疵,觉得她的更珍贵呢!
哪怕她还有现代人的一些情怀、执念,本人愿意为这块天然红宝石估价更高,以她如今的身价,也不至于为其折腰了——她现在是富庶的布鲁多的继承人,经营的产业有食糖、玻璃镜等,真要想弄到这么大的红宝石,也不是做不到,只是要等。
毕竟这么大的红宝石,都不是价格的问题,它有价无市,要等到市面上出现,得看运气。而不想要看运气,那就得派人去东南亚那边的红宝石产地了。那边这么大的红宝石,一般也是当地王侯的珍藏,虽然没有随便出现在市面上的道理,但想来无非加价就是了,总能得到。
路易莎最终没有退回宝石,一方面是她也算知道一点儿纪尧姆的脾气了,她退回他的礼物,并不能让他觉得两人分得清清楚楚,他觉得没意思就放弃了。相反,这可能会更让他‘记忆深刻’,引起他的注意,真正是‘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另一方面,也算是路易莎一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念一动’吧就忽然觉得,自己这段时间为这个事,自己和自己较劲是真的没意思。现在最后人家不留名地送来这么贵重的宝石,再次退回,无非是同一个意思,想要分得清楚一些,不要有任何纠缠。
然而,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纠缠’呢?
反正估计今后也很难有这样的交集了,就这样吧——当然,平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路易莎也没那么厚脸皮。所以还是从自己的收藏中选出了一个以此时价值来说,和那块红宝石相当的,只当是‘礼尚往来、互不相欠’了。
其实,路易莎的随身空间里,也有很多东西以此时的价格,都和那块红宝石价值相当。哪怕局限在‘宝石’这个小类里,可选项也不少。只不过,路易莎过不了心里那关,明明是想‘扯平’的,却回送了自己心里其实很便宜的东西。
倒不是说,一定要送现代也和那块红宝石等价的东西了,但送一块人造祖母绿什么的,总觉得有些心虚。于是选来选去,路易莎选出了这块欧泊——此时欧泊很贵,而在现代这也不是什么便宜东西呢!
欧泊当然有便宜的,随身空间里就有不少便宜的非洲水欧泊。这种欧泊量大、美貌、便宜,路易莎的姑姑走中端手工珠宝的路线,用它其实是比较多的。囤货不算多,可那也是站在商家的角度来说。
囤货不多,主要就是因为非洲水欧泊格外‘娇气’,性质不稳定,太容易失水了(变得干干巴巴的,从而失去美丽的变彩)。要是一不小心砸在手里了,也是损失呢——这也是非洲水欧泊卖不上高价的最主要原因!谁家买珠宝,乐意一年后再看就是另一个样子啊?
如果不是这样,一些不够坚硬的美貌半宝石,也不会那么小众了。还不是因为打磨切割好时是光亮亮的,戴上一段时间就被灰尘磨花了!
路易莎拿出的这枚欧泊胸针可不是非洲水欧泊,而是路易莎的姑姑自己收藏的,就和路易莎过去戴过的‘澳白’一样。
它是澳洲欧泊,为了区别其他产地的欧泊,又被称之为‘澳宝’。其性质相比起非洲水欧泊要稳定得多,虽然还是有欧泊特有的问题,得小心保养,谨防失水,但好歹已经在珠宝可接受的范围内了。
就像大珍珠,不也是要小心保养的?但这不耽误它是珍贵珠宝嘛。
路易莎这枚胸针上镶嵌的澳洲欧泊,倒不是那些稀有的品类,就是‘平平无奇’的白欧泊而已。但在此时,已然非常不凡,椭圆的台面看起来像是一只有掌心大小的眼睛,粉紫金橙红色调,极尽梦幻,色泽变换之间十分灵动。
而且,它的重量也来到了65。23克拉考虑到这是美洲、澳洲都还未进入欧洲人视角,他们的欧泊主要来自中欧地区的中世纪(像是伊娃嫁到的波拉格,就是欧泊最重要的产地之一)。如此高品质、如此个头的欧泊,稀有程度绝对不会比那块红宝石来得低!
某种意义上,它或许更珍稀一些。毕竟此时如果真的想要那样的红宝石,还能去东南亚原产地想想办法。可是澳洲出产的欧泊,后世可是品质冠绝全球的,而在此时,澳洲是还没被发现的土地,想要澳洲欧泊几乎无法可想!
想当初,这块欧泊还没有被镶嵌到金质的胸针底托上,还是一块裸石时,路易莎的姑姑将它买到手也花了18万——这还是因为,当时欧泊的价格还没涨的厉害,而且作为行内人,她知道在哪儿买、怎么买,可以拿到好价格!
这个价格当然无法和克拉数破百的红宝石相提并论,但那是现代前提下的价格,按照中世纪来算,又是另一回事了。反正这不是什么便宜东西,用它礼尚往来,至少路易莎至少能过心里那一关。
克莱蒙骑士看着光线不算好的室内环境下,色彩依旧梦幻唯美得能夺去人呼吸的蛋白石台面,艰难地说道:“看起来,巴尔扎克郡主不知怎么,知道红宝石是您送出的了呃,这是巴尔扎克郡主的回礼?”
“我的意思是,它看起来很完美。”可不是完美么,至少克莱蒙骑士不曾见过这么绝美的宝石。
就事论事地说,相比起此时不怎么强的打磨切割技术下,其实并没有发挥百分百美貌的其他宝石,欧泊确实得天独厚。只要露出平面的台面,抛光一番就可以显露出不凡了。
克莱蒙骑士也是心里感慨,果然就像传闻中一样,布鲁多非常富有,而且巴尔扎克伯爵真的非常满意自己的继承人(除了她是个女孩儿这一点)。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尚未结婚的贵族少女,手上怎么可能有这样堪称‘稀世奇珍’的珠宝?
就算有,也不可能由她们自己支配,说拿来送礼就拿来送礼了——很多贵族女性的珠宝就是这样的,别看装在她们的珠宝匣中,由她们支配使用,实际处置权却还是丈夫和家族的。
“哪怕是我们王后殿下的珠宝匣里,也绝不会有这样的宝物”克莱蒙骑士稍微找回了一些语言能力,就开始啧啧称奇起来。
“那么,依您来看,收到这样的回礼,是好事,还是坏事呢?”纪尧姆手中把玩着那枚蛋白石胸针,目光却看着丝袋上系着的天蓝色纸片。他其实不太确定,这是路易莎写的,还是她让侍女代笔写的。
原本这无足轻重,此时的人们也不会在意朋友写的祝福信是亲手写就,还是让抄写员代笔。但纪尧姆直觉这是路易莎的字迹,而且他也希望自己的直觉这次没错。就像他过去在战场上,仿佛穿过黑暗的、布满礁石的海域一样,每每以正确的直觉穿越最困难的处境。
“当然是好事,这说明了巴尔扎克郡主对您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无情了啊!”克莱蒙骑士完全以此时标准的男性思维考虑,脱口而出道:“这样珍贵的回礼,如果巴尔扎克郡主一点儿也不在乎您,又怎么舍得送出呢?”
听到克莱蒙骑士的话,纪尧姆却想到了那天喜乐日,在寒冷的冬雨里,路易莎的姿态比冰雪更凛然——那是个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更无情的姑娘!在她眼里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他者并不决定她自己的判断。
这其实是此时男人的思维方式当然,考虑到她被当成了继承人培养,有这样类似男人的思维方式,倒也不无可能。
这样的女人危险、难以得到、不给自己留一点儿余地,按理来说应该叫人敬而远之的。但纪尧姆却像是听到了自己身体里涌动的血液迅速流动,就像是在最紧张的战场上一样——他没法不为其着迷,就像第一次见她,就听到天使嘹亮的号角。
“不,不是,我的朋友,您完全弄错了。”纪尧姆听到自己以笃定的语气说道,然而他的内心却和表现出来的平静截然相反。
“这只说明,路易莎小姐正和我划清界限,即使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宝石也无法贿赂她的心智。正如她自己所说,她主持着自己的理智——是的,我早该知道的,我怎么能指望用宝石动摇她。”
虽然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红宝石可以护佑路易莎,但总是怀着那百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路易莎知道红宝石是他赠送的,然后珍稀的宝石可以打动她。就像此时很多人一样,就是会在价值连城的宝物之下,迷乱了精神、理智离家出走。
纪尧姆轻声自言自语,仿佛是做了什么决定:“是的,她本身就是至珍至贵的,相比起她来,宝石和河里的卵石也没什么分别,我居然指望用它来得到她。要得到她,本来就只有一个办法,是啊,我早就清楚这一点的”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