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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章VIP(第1页)

第93章穿越中世纪093

“。绝不使用魔法、符咒、暗杀等一切阴谋诡计,堂堂正正取得胜利我在此起誓,一切为了骑士的荣耀,以及女士的青睐,而不为其他。阿门。”纪尧姆轻声念完誓词,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就算结束了竞技前的宣誓,返回了自己的帐篷。

两名骑士来给他穿衣,穿上绗缝棉甲后,是分成几个部分的铠甲。这些铠甲以螺丝钉加固到一起,再不然就是用皮带紧紧扎在躯干某个部位。

因为是竞技专用的加强铠甲,所以里面就不用穿锁子甲了,不然骑士本人恐怕无法动弹——但绗缝棉甲必须要有,不然矛头冲在铠甲上,冲击也够骑士受的了。

最后穿的是‘青蛙式’头盔,前后分别用镀金螺丝固定到胸甲和背甲上。这种头盔非常厚实,几乎是一体成型,而且正面从头脸到喉部保护十分严密,不让对手有一丝缝隙可攻击这当然也完全是骑士竞技的产物,真实的战场上用这个,还有那些加强铠甲,就太极端了,根本不适合。

就在纪尧姆穿盔甲的时候,他的骑士侍从则带着他的长矛去检查。这种骑士竞技,对比赛双方长矛的长度是有要求的,为了公平要保证差不多长。

等到盔甲穿好,经过检查的长矛也拿了回来,侍从又拿出一副刀剑:“大人,如果待会儿需要下马步战,您是想要刀,还是剑?”

骑士如果落马而不认输,是可以选择继续步战的,这个时候就要从场边的侍从手中接过刀剑。都是钝刀钝剑,同样是竞技场专用,和长矛原本的尖头换成了一个镀金的拳头造型钝头是一个道理(各种造型的钝头都有,但拳头造型最常见)。

纪尧姆没有犹豫,一边往外走,一边选了刀。在帐篷外,以一种让人惊异的敏捷上了马——一般来说,穿上铠甲的骑士上马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竞技用的加强铠甲更是这样。经常需要作为他们助手的侍从,帮他们上马。

就算不需要帮助的,也很少有纪尧姆表现出来的轻松的更何况,大家可没听说过,他以前参加过骑士比武大会的单人竞技。就,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上了马的纪尧姆,拽了拽缰绳。那匹也穿了防护甲的神骏黑马原地踏了几步,似乎是这才适应了与平常不太一样的重量和节奏。然后纪尧姆从侍从手中接过长度3米左右长枪,挥动了两下,才垂下来让侍从能帮他,用皮带将长枪的加长手柄和小臂固定到一起。

真实的战场上,这种做法很不方便。但一对一竞技,一切在规则下进行,用这种办法确保长枪不会拼过一次后乱动。省去调整时间,迅速投入下一次对抗,这确实是很能带来优势的做法。

虽然因为右手穿戴了钢手套,有些重了,但挥动长枪时,一点儿看不出纪尧姆的勉强。这主要是因为,长枪也是竞技专用,前面一部分都是中空的,会比真实使用的长枪轻——这样中空的长枪,一方面是击中后,不那么容易导致受伤。另一方面,长枪冲击折断,甚至破碎,视觉效果也是最好的,观众看了喜欢。绑好皮带后,纪尧姆还接过了一块加固过的鸢形盾牌。但这个盾牌不完整。右上角有一个‘缺口’,这是故意切出来的,方便竞技时架长枪。这样的盾牌在竞技场上挺常见的,不过纪尧姆平常用的盾牌没有这样的,这还是他从自己手下骑士那儿借的。

何止是盾牌,竞技场用的专门装备,几乎都是‘借’的。好在他手下的骑士,还有雅克王太子手下的骑士,人数着实不少,有打算参加比武大会的也多。他们都准备了相应装备,总能找到和他身形差不多、习惯差不多,用起来还算合用的。

等到这时,现场的气氛已经极其热烈,担当主持人的传令官拼了命地鼓动观众。

纪尧姆有足够的骑士侍从,显然不需要‘唱到人’充场面。于是他就在一群穿着齐整号衣,有人在马、有人步行的骑士侍从的拥簇下离开了营地(就是他的帐篷周围一小圈),来到了场地出入口之一。

主持人显然眼观六路,注意到了准备好的纪尧姆,立刻朝喇叭手、鼓手打了个手势,于是专门的入场乐响了起来。而早已准备在入口附近的纹章官也立即上前,他们是负责举纹章旗帜的人。每次竞技的骑士,都得由他们高举骑士本人的纹章在前引导入场。

“泽布兰伯爵到——”纪尧姆的骑士侍从高声宣布。

充当主持人的传令官则在纪尧姆不紧不慢进场时,在轰隆隆的乐声里,向所有观众介绍这位‘参赛选手’:“是的,现在开始入场了,显然,先准备好的是泽布兰伯爵,年轻的泽布兰伯爵——但我想,绝不会有人轻视他的年轻。”

“看看吧,这是真正战场上的英雄,所有年轻贵族的表率。我想,我们可敬的泽布兰伯爵,是绝不会缺少属于骑士的荣耀、胜利的光荣的!”这样大声喊着的主持人走到了女士们的看台前,动情地说道:“所以,还能有什么驱使一位最棒的骑士踏上竞技场呢?”

“当然只会是为了你们,为了取悦你们,高贵的女士们!哦,请千万、千万不要吝惜你们的鼓励,这样能给予泽布兰伯爵最大的帮助!”

“能够让一位高贵骑士动容的,除了主的使命、胜利与荣耀,就是女士们的温柔抚慰了!”

“真会说话,是不是?”公爵小姐跟随着看台上其他女士一起鼓掌欢呼,然后笑着对路易莎说道:“这个纹章官很懂得如何调动起大家的兴趣,尤其是女士们的,这对一场竞技比赛非常重要,几乎和骑士的表现一样重要。”

“我的父亲去年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我觉得有些乏味,很大原因就是作为主持人的纹章官实在是太迟钝、太老套了!他似乎只会介绍比武骑士的身份,仿佛是照着羊皮纸上的生平念诵。太倒胃口了,那样的主持人不如不要。”

路易莎点点头,同时也在鼓掌。然后她还和公爵小姐等身份较高的少女一起走到护栏边上,在旁边的花篮里各自抽出一枝花,扔到台下。这样扔下鲜花的举动,并不是每场比赛都有,但这场比赛肯定是‘值得’的,这都不扔才奇怪呢!

正如主持人介绍的,纪尧姆王子,或者说泽布兰伯爵,那可是一位在战场屡次取得巨大胜利的年轻将领。相比起竞技场这种模拟真实战斗的地方,战场才是真正的骑士们的荣耀所在,是站在竞技场比武鄙视链上端的!

纪尧姆王子下场参加比武大会的单人竞技,不说是‘纡尊降贵’,至少也算‘扶贫’了。所以哪怕不说他的高贵身份,女士们特别表示一下,扔一些鲜花捧场,那也是应该的——显然,参加比武大会的女士们虽然只是个看客,却也是懂得配合的。

扔过这一轮鲜花后,这场竞技的另一位骑士也正好入场,可以说衔接的很好了。

然后听着这位骑士的名字,是路易莎完全不知道的人。只知道来自高登兰,至于出身,似乎是不太高的样子路易莎当然是不会在意对战骑士的出身的,也不会认为只有出身高,同样来自王室的年轻骑士才能和纪尧姆对决。她只是好奇,为什么是他们比赛,双方又是谁挑中了另一人做对手呢?

听着更具体一些的介绍,路易莎才大概明白了,这位骑士的出身虽然普通,但本身并非一文不名的人。他和上午进行比赛的优立安骑士是差不多的人,都是靠比武大会获取战利品,从而发财致富。这些年也算是‘南征北战’,闯出了偌大名声。

“马歇尔骑士啊,我听说他在高登兰和瓦松更有名气?来慕伯汉并不多,所以我对他就不那么了解了。”公爵小姐看了看场上,铠甲遮得严严实实的骑士,说道:“不过,他在竞技场的战绩非常惊人比优立安骑士的胜率还要高不少呢。”“这当然不是说马歇尔骑士就比优立安骑士更强,嗯,只能说明他要更疯狂一些,对于危险一点儿也不畏惧。”虽然公爵小姐说了‘疯狂’这个词,但从她后面的描述来看,她对此还是持欣赏态度的。

路易莎完全确定了,这位小姐是‘实力派’啊,就是不管什么风格,只要能多多地获得胜利,她就认可。类似路易莎上辈子看球的一些观众,除了自己的‘主队’,还会偏向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强队。这很正常,慕强也是人的本性嘛。

路易莎想了想,问出了自己的确有些好奇的问题:“所以,这场比赛,是泽布兰伯爵选了马歇尔骑士做对手,还是马歇尔骑士选择了泽布兰伯爵?我有些不太明白,至少现在看起来,他们过去并无恩怨,甚至并不认识。”

“这个我也不知道或许等会儿可以去向我那位表兄打听打听。”公爵小姐说是这样说,却还是给出了自己的猜测,饶有兴致地说:“我猜,应当是马歇尔骑士选择了泽布兰伯爵,毕竟就像您说的那些,泽布兰伯爵和马歇尔骑士之前毫无交集。”

“这样来说的话,泽布兰伯爵根本没有挑战马歇尔骑士的理由。要说泽布兰伯爵就是想挑战在场最强的骑士,他又怎么确定马歇尔骑士最强呢?这可是没有战斗前,无法确定的事儿。”马歇尔骑士大概属于参赛骑士中很强的那种,可谁是最强,这是没有定数的。

“倒是马歇尔骑士挑战泽布兰伯爵,实在不让人意外像马歇尔骑士那样的竞技场高手,要靠这个发财的,都会尽量选择装备值钱、本身就很富有的对手。这样,赢了能有高得多的收益不说,输了后还可能根本不会损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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