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珩看了几十遍,得出了结论。
庄静檀是个高度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以触觉丈量世界的人,哪怕是痛觉,只要能让她感觉到存在,她也甘之若饴。
换言之,他觉得她像野生动物,并不是错觉,她像在人群中存活的某种兽类,她衡量得失的方法,也跟别人不同。
她身上怪诞、鲜活、满不在乎的底色,清晰到让人无法忽略。
跟她交手,不能兜圈子。
她会将一切沉默与试探看作陷阱,在没到生死边缘时,只会绕着危险走。
含糊不清地将不想解决的事撂到身后,视而不见,庄静檀绝对干得出来。
还有她真正在意的点。
斯珩现在回想才发现,她每次在新衣服送过来时,下意识的拉拽领子反应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欢。
也许可以说讨厌,讨厌身上属于庄静音的外饰,讨厌那些珠宝、毛领、镶钻的昂贵长靴,闪闪发亮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腐蚀着、刺穿着她作为庄静檀存在的事实。
他最近拉开距离,为了看得更清。
也给她腾出了空间,而她没走。
斯珩的理智告诉他,她还有事没了结,杀心仍在漫长的酝酿中。
另一方面,他试图从她沸腾复杂的心绪里,看出一点因他而生的犹豫。
犹豫也好,愤怒也好,只要是她对他单独产生的感情,只要让他发现一丝端倪,他就能用得上。
他们就不会落到断崖结束的境地里。
他绝不允许。
现在找到了。
在面对他时,庄静檀真正的心理有三分亏欠,三分愤怒。
她以为他怀念庄静音的乖巧听话。
斯珩的直觉如同野兽,是多年的血雨腥风中锻炼出来的。几乎是第一时间,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难题有了更干净利落的解法。
就像庄静檀再次站在他面前,展示那道属于她,而非庄静音的旧疤痕一样。
他以失去理智的行为,展示了他们真正的相似之处。
在这个方面,他们是同一种人。
百分之百的重叠。
——失控,是他们送给自己的礼物。
斯珩赌得没错。
比起语言,庄静檀更能理解行动。斯珩在她这,就是个精确冷酷的上层玩家,他甚至连虚假外壳都不屑套的,展示给外界什么样子,自己就什么样子。
那点融进骨子里的精确、计算,在此刻荡然无存。
事实上,痛觉与血意是她认识感知这个世界的直接方法,她指尖沾了点血,于是垂下目光好几秒,骤然失笑。
“……斯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