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像是——
杀鸡儆猴。
谁是猴,显而易见。
无论是不是临时起意,她都要提防点了。
庄静音不想被他抓到任何破绽,并且她确信,只要她不想,斯珩抓不到。
……
很快,出了点小意外。
还没下车的时候,她望着窗外蹙眉。
那张脸有点眼熟。
很快,她在记忆之河中捞起了这个人。
前年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的,是个养尊处优、头脑简单的公子哥,高中校棒球队的队长。
体力确实还行。
有那么一瞬,她想,这个世界真是小得可怕,也许什么人正在撰写剧本,编这么一出恶劣低俗桥段。
庄静音本来想躲在最后,但斯珩发现了她想远离的意图。
于是被抓过去。
晚饭的时候被迫坐在一起,长桌的烛台火光微弱,聊天声此起彼伏,饭桌上只要有一个没眼色的傻子,就能保持热闹。
庄静音心烦意乱、食不知味地吃了近两块菲力——
吃到最后一小块,警报音才猛然拉响。
庄静音平时饭量有这么大吗?
她平时都是把食物运回没有监控的卧室吃。
毕竟一心想逃又埋头大吃,这两个词似乎拉不到一起去。
庄静音表面保持镇静,刀叉碰撞的速度渐慢,余光不着痕迹地瞥向左边。
跟斯珩的黑眸撞个正着。
他那神色,她也很难用语言概括,似乎没什么情绪,只是松弛地靠在椅背深处,侧头,微垂着眸望过来。
热闹的长桌,静然的烛台。
庄静音——
真正的庄静音,是个很爱读诗的人,其一部分库藏也被整理到了别墅书房中。
庄静檀没事的时候会一本本翻过去,以防未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有本《布劳提根诗选》,有段话她印象很深。
“翻出一根蜡烛的芯,
你就得到了一只狮子
最细小的部分。它就站在,
那丛阴影的边沿。”
庄静檀曾经觉得这类诗是回车键的艺术,每次斯珩来了又离开后,她也会给斯珩写点诗,勤摁回车写了一百多个文档,然后丢进隐藏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