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做什么的,哪里人,多大啦?”喜妈连珠炮似的问,一脸八卦之色。
“小婿名朱栋,现赋闲,京城人氏,二十有三。”
喜妈皱着眉,酝酿了好一阵,回头面带疑色的看向喜白白:“这种语气是模仿现在流行的某个s人物吗?”
喜白白顿时瀑布汗,她妈是模仿爱好者,最近她的主题是王家卫,今天主打花样年华。
她正要给喜妈一个合理的解释,喜妈的手机铃声忽然销魂的响了——
“你以为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象你这样出色的女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喂~”喜妈的声音和铃声一样销魂,“周慕云……”
黄历曰:宜嫁娶
喜妈终于在接到周慕云君的电话后带着四个健硕保镖扬长而去,只交代喜白白和朱栋下个月就给他们举办婚礼。
比起喜妈在她视线里多待一刻的紧张,喜白白忽然觉得婚礼是一件美好的事。周慕云君也是一个好人。挽救喜白白的小宇宙于水火之中。
至于为什么喜妈对于喜白白的结婚态度这样特别呢?这要从喜白白的外婆开始说起,是一个漫长而遥远,悲壮而宏大的史诗般的家族杯具。
她的外婆在那个年代改嫁过三次,她妈妈结过11次婚,并且还有结第12次的打算,她小姨离婚5次最后找了个小丫头去荷兰登记了,至今未传出婚变。而她最为正常,在遇到朱栋前还是未婚。于是喜家的尊荣都被托付在喜白白身上,为防再有人对喜家说三道四,遗传性家族性婚姻综合症,所以家里人尤其是喜妈特别关注喜白白的婚姻问题,从不给喜白白有单身状态。
“岳母真特别。”朱栋坐到床上,拍了拍在床上装尸体的喜白白,“她一点也不在乎我有无工作,有无财产吗?”
喜白白一手撑起头,一手扯过他的黑色领带,轻佻又彪悍的说:“你傻啊,喜家有的是钱,都说跟着姐有肉吃了,怎么一点不开窍~”
朱栋眼神一沉,猿臂一挥将她搂进怀里,“我是个男人就没有靠老婆吃饭的规矩。我会去找工作的。”
“啥?”本来窝在他怀里享受肉香的喜白白一愣,“我都说了……”
“我要赚钱养你。”
喜白白还要劝,却被红烧肉自己送入口里,被肉味迷昏头的她哪里还记得别的,当然是手脚并用,吃个汁水都不剩啦~
——
过了几天后朱栋还真有了工作。
他和喜白白一起去买了笔墨纸砚,又去买了横笛古筝,还一并买了相关书籍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