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弟,你怎么在这?”赵晏一脸疑惑。他们刚从新城赶回来便来到了逍遥馆,他又怎么知道的,还直接到了叶明月订的包厢,好像提前知道一般。不过虽然心中疑惑,表面上还得做足功夫。不过细想也是,这地方他应该常来。“哟,二哥,这是什么话,我不能来吗?一来到这,掌柜的就和我说最大的包厢被人订走了。留的名字是叶朗。”说着看向一边的叶明月,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这京城里,姓叶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有谁呢?所以我便琢磨着可能是你们,就在这里守株待兔了。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句句谦卑,他将自己来此的目的叙述的十分单纯,而且合情合理。不过看着他的眼神,表情李言笑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异样。听到这话高寅立即看向了叶明月,悄声:“你早就订好了,而且还用的是他的名字,不怕他揍你?”没错,叶朗是叶明月的大哥,叶学士最得意的儿子,今年的科举考试中一举夺得状元,文采斐然,与高寅时常切磋,二人也是十分要好,百姓称二人为“京城双杰”。“他敢?何况当时是真的没办法了。再说了就一起呗,干嘛紧张兮兮的。”赵晏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哪有,何况谁不知道你呀,这地方你应该比我们熟悉,那咱们就一起吧。”只不过须臾的谈话,李言笑便注意到了几人的不对劲。看到赵放出现在这,虽然也有震惊,但更多的是尴尬。刚才李言笑与赵放不经意间对视了一眼,只那一眼,她便从中看出了一种复杂的情绪,有打量,试探,还有一丝问罪的意思。这个人不只是看上去的那样单纯,绝非简单的一个风流闲雅,不问世事的皇子。要不要将此事告诉赵晏他们,好让他们留个心眼。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这几个月中,已经从一开始的中立,漠不关心变成了开始为了某一个人,某一个立场倾斜;人与人的信任便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朝朝暮暮的感觉中,有了情感联结,让人陷入其中。是什么改变了她呢?也许是他们的关心,问候,赤诚相待,在受了委屈之时不加掩饰地偏向自己,也可能在寒冷时送来的一件衣物不可否认,一开始时她是对她们充满了虚伪与防备,毕竟自己不是那个千娇万宠,人缘奇好的李言笑,没有得到过的人,一下子得到了很多是一件危险又无措的事情。她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但是为了不连累清明阁,她没有办法,凭借自己的力量肯定不可能办到,于是她便策划了那场谈话,虽然冒险,但是结果很好。对于赵晏也是,借他的手事情确实好办了不少。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达成目的,用什么手段都可以,当然前提是自己做坏人。可是在新城那段时光,真的改变了她很多,她同情李华富李华怀兄弟二人的遭遇;共情无辜百姓们的无助;也为了众人一起推理解密而高兴有情绪并不是一件坏事,只是有人关注才显得不那么无理取闹;她之前活得过于压抑,憋屈,在这里也许可以得到救赎“——诸位,承蒙对逍遥馆的支持,我感激不尽。”一道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李言笑的思路,只见在台中央站着一个书生气的男人,手持一把竹丝扇,气宇不凡。此人就是逍遥馆馆主——王通。“想必各位已经听说,我们逍遥馆新来了一个花魁,还请赏脸。”底下的人的眼光好似豺狼看见了兔子,声音中也饱含着油腻与恶心。只听见一句:“好!终于又来花魁了,希望这个能懂点事。”二楼的包厢是最佳的观望地点,能看见整个大堂的景象,赵晏他们此时正在享受着按摩与酒茶。赵放酝酿开口:“叶姑娘果然会享受,假扮成男子也要来此地。难不成也是为了花魁来的吗?”叶明月深抿了一口酒,故作高深:“三殿下,请叫我叶公子,你们能来我不行吗?我还就是为了那个花魁来的。”众人一脸不解地看着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不知道她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这个逍遥馆还真不像看上去那样,里面的各种勾当早已让人看不下去。“之前我们接到密信,调查逍遥馆。说是可能涉嫌走私人口,和”高寅说了一半停顿了下来看向李言笑,继续说道,“和清明阁的人纠缠不清。”“什么?”李言笑听到这话平静的心一下子激起了千层的波浪,“怎么会呢?清明阁不会干出这种事情?”看向一旁的赵晏,眼神中满是疑惑与求助。她逼着自己冷静下来,脑中闪过无数风暴,为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呢?还是周娇,她的母亲把事情一个人扛起来了?清明阁作为皇家的情报组织,里里外外为了皇帝做了许多见不得光的事情。可有时候太过于“受宠”也不是什么好事,最近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在意指向清明阁。但无论是污蔑还是什么,皇上起了疑心,清明阁便如砧板上的肉一般,只能等着头上的那把刀,只不过此时还悬而未落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赵放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们这副样子,看来他没有猜错,清明阁的事情,那个女人是一点不会让她女儿知道,只不过身处局中,谁的手都不应该是干净的。楼下传来了一阵哄闹声,伴随着那些令人不适的眼光,大幕拉开,只见一个女子,环抱琵琶,披帛飘飞,清透精致的银色面具覆在脸上,又为她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一曲毕,众人还在惊叹于她的舞蹈,一时失神,满座无言。不知是谁带头叫了一声“好!”,又是满堂的喝彩掌声。王通在台边一侧,看着这一幕,心中便已确定,此人没有白找。说来也怪,近几日韩通正在为这事发愁,逍遥馆虽然热闹一时,但是日子久了难免乏味。做一桩生意,就是要不断地创新改变,紧跟潮流。于是他便想出了这个馊主意——寻找年轻貌美的女子,培养成花魁,通过炒作,哄抬身价。开始还算良心,卖艺不卖身;可是到了后面,越来越难赚到钱,便破了先例。果然吸引到了更多的人,逍遥馆一时风头无人能及。成为花魁的条件十分苛刻,对女子的要求也高,这个月找来的女子没有一个都令他满意的。谁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花魁”竟自己送上门了,稍加收拾培训,便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定在今夜揭晓。他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懂得经营生意的手段,人生信条就是赚钱,赚花不完的钱他适时走了出来,对着眼冒金光的看客们说:“各位,请出价吧!”“黄金百两,我要这个人。”一道不像男声的声音从二楼传来。:()清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