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技这么好,也怪不得骗了自己这么多年,余朗倒是有些服气了,如果换成了他,他既不可能付出这么大的决心去取舍,也没有这么大的耐心和毅力,数十年如一日的把自己装成另一个样子。
余朗知道,不能把自己带会娘家过元宵,安蕙兰也许不会不高兴,可是她肯定非常的介意,她始终无法踏进那座余家大宅,人前不风光,人后更是狼狈,余朗不知道安蕙兰后悔没有,估计就是后悔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因为她的后面已经没有后路了,她已经把自己的后路给断了。
重生
余家在t市的东城区,是t市著名的老城区,那里很多的建筑都保持了古朴,余家的房子是捡便宜捡到的,听说以前是一座总督府,余海天的爷爷喜欢,看见了就买了下来,那个时候政府急于脱手,就让余家给捡到了,被余家几经修缮,现在倒是值大钱了,关于这点,余朗应该向祖宗学习。
余朗进了这座几进几出,还有小桥流水的古老宅院,就小声跟余海天道,“爸爸,你说现在还有没有卖这种房子啊……”
倒腾这种房子才能赚钱呢,跟这房子比,他现在手里的那套房子,简直就不值一提,估计连这里的厕所都比他那房子值钱,这里的厕所加起来都比他那房子大,估计有人买房子也不好意思不买厕所吧。
余朗也知道碰见余家这种房子完全是撞大运,说了一会儿,只剩下生不逢时的羡慕了。
余爷爷一个人住在家里,他已经是爷爷辈了,其实人还是壮年,平时忙着公司,就和余朗死时候的差不多余海天,余朗见着余爷爷就好像看见以前的余海天似的,那叫一个亲切。
余盛看见他们也高兴了,虽然他一向忙,就是余海天住家里,他们一天也碰不上一次面,但是人一走,屋子难免就空了,要是春节,就更显得冷清了,“怎么今年回来的这么早啊?”
余盛天生严肃,和以前的余海天一样,不高兴的是阴天,高兴的时候,也不是晴天,顶多多云。
余朗习惯了余海天,也不怵余盛,余海天都打过他,他都不怕呢,他挺喜欢他爷爷的,当然他爷爷也挺喜欢的,不过就是有些犟,啧啧,刀子嘴豆腐心,瞧这脸摆的,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他爷爷不欢迎他们回来呢,他刚进门就闻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烤鱼味儿了呢。
这犟老头早想他了呢,
余朗冲过去抱着余盛就不撒手了,他很久没见他爷爷了呢,他爷爷可比余海天疼他,以前还偷偷地给他零花钱呢,“爷爷,你想没想我啊?”
余盛不喜欢安蕙兰,也不妨碍他喜欢余朗,赶紧让人把余朗最喜欢吃的烤鱼给端上来,在见到他们带过来的比往年多的行礼,又听到余朗说回过了元宵节才走,就更高兴了,抱着余朗转过头来问余海天,“他妈没意见?”
余海天淡淡的跟他爸解释,重点放在了余朗的一反常态,不太黏着安蕙兰上,才道:“她没闹,还算识大体的。”
余朗在一旁听着余海天的话瘪了瘪嘴,识大体是余海天对女人的最高评价了呢。
余盛听完,叹了一口,他实在是看不上安蕙兰,光心思深沉这一点,他就不喜欢,不是他偏向自己的儿子,自爱的女孩子哪有十三四岁就怀孕生孩子啊,虽然两个人闹出来的事,不能只能怪安蕙兰一个人,可安蕙兰怀孕的时候没有找上门来,而是孩子生下之后才来,余盛对安蕙兰就不会有好印象。
安蕙兰不会是个好妻子,现在连个好母亲都不是了,孩子都跟她生分了。
“你看着办啊,不管怎么说,男人不能后院起火。”余海天他妈死了之后,就是怕麻烦怕惹出事来,余盛才没有续娶,就是偶尔找女人,也没有闹出什么后续问题,所以余海天还没有成年就闹出人命的时候,余盛气的差一点没有打断他的腿,现在果然,娶不娶安蕙兰,都麻烦了。
余海天看一眼坐在一旁吃着烤鱼的余朗,点了点头,看着余朗对余盛道,“我没后悔过。”
余朗在余家大宅住的很欢喜,余家大宅地方大,由着余朗闹,余盛还有一个很风雅的爱好,他不仅喜欢种花,还喜欢种草,把这两个爱好结合一下,就是余盛喜欢种蔬菜。
余家的后院就有一个玻璃暖房,余盛夏天在一块空地里中蔬菜,冬天就在暖房里种,黄瓜西红柿豆角韭菜……一年四季,余家吃的蔬菜很少去外面买。
余朗觉得余盛这爱好很实惠,绝对的无污染蔬菜啊,外面哪有这个啊,现在还好点,农药的品种还没有推陈出新,等以后啊,黄瓜都能跟你喷上避孕药。
余朗现在的爱好就是每天拿着小篮子去暖房去摘黄瓜,挑拣着摘,嘎嘣嘎嘣的擦擦就能吃了,不过几天,余朗生生吃的水润了一圈,皮肤白来透红的,这没喷农药的蔬菜就是好。
有一天他拿着小铲子,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在一棵树下,居然挖到了一坛酒,刚露出一个头来,惊得他立刻去叫余海天了,给余海天指了指,一边看着那坛酒就像是看传说中东西的,有些惊呼,“爸爸,这该不是传说中的女儿红吧!!!!”
“大概是你奶奶埋得。”余海天摸着余朗的头,又看埋着酒的那棵树,拿着余朗的铲子挖了挖,让酒坛子全都露出来,“估计还得有呢。”
余海天他妈是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也是一个江南的女子,在生下第一个孩子余海天的姐姐余敏天的时候,照着习俗,给女儿酿了女儿红,埋在了一棵桂花树下,余敏天出嫁的时候,就已经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