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
“不许欺负它。”
“走开。”领头的缺牙巴男生抓住她的领子,很快将她推倒在地,干爽的白衣裳蹭了一身泥巴点。
女孩不屈不饶,依旧用尽全力和几个男生单挑,我下意识想去演绎一出伟大英雄降临救助的戏码,可走了两步,又停住了。
或许是刚刚那些争吵让我对她的生母有了万般不满,她说我和这个孩子没有关系,不用我管,她责怪我抢了儿子的抚养权,她绝不可能再对这个孩子放手。
到底什么是抢?我好心好意替她分担,怎么叫做抢?我成为一个广泛意义上的成功男人,就是为了能让她无后顾之忧,她凭什么能对我说这么难听的话?
我将这种怨怼,全聚焦到那个脏兮兮的孩子身上。
那条狗还是没能上岸,在水里被揍得差点溺亡,最后还是女孩跳进水里把它捞上来的。
男孩们大摇大摆走了,临走前还顺走了狗嘴里笔直的木棍,她抱着狗,用自己的衣服给狗擦毛,分明她浑身上下都惨不忍睹,邋邋遢遢,还着急忙慌顾狗,真蠢。
我本以为照顾女孩总归要心安一些,结果这家伙闹起来,和我那离家出走的侄子半斤八两。
果然孩子都是恶魔,要是没有他们,我和妹妹也不至于此。
……
还是那个酒馆,还是那个熟悉的驻唱歌手,还是同样一首歌。
我只在房里听过声音,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歌手的样貌,如此浑厚有力的声音是属于如此年轻的女人,穿着一身红裙,和妹妹那天的好像是同一件。
我烦躁极了,每次看到和长链耳环和红裙我就想起她,甚至一看到与她相似的口红颜色,我都会想起她是如何舔舐,吞下我的。
我呼吸紊乱摇晃着酒杯里的液体,自打她一声不吭地走后,我便将这些病入膏肓的念想用酒精麻痹,我知道这些东西伤害肝脏,但我希望它最好马上罢工,停止替我过滤毒素,让这些烧灼液体燃料都流进我的五脏六腑。
但不管怎么折磨我的身体,都没法缓解她带来的疼痛,那真是让我疼到浑身发抖,宛如她在向我凿入带血的铁钉,生生钉入骨髓,和灵魂。
这十几年来,我时不时经过此地,酒馆依旧没有搬迁位置,歌手换了一批又一批,我已经不在乎他们唱什么了,反正我只是来喝酒的。
“哎?你不是……”
有个男人不知不觉坐在我的身边,我看他一眼,继续闷头续了一杯。
“你不记得我了?”他自来熟地搭上我的肩膀,“我们是高中同学啊,我还是你同桌呢!”
“不认识。”
谁还记得那种陈年烂谷子的破事,我家里还有一堆事需要处理。
我养了个孩子十几年,他长大了,即将提前两年毕业,他这聪明头脑一定是遗传了我的妹妹。
今天要给他过20岁生日,得赶紧赶回去为他庆贺,当然,最期待的还是和他的亲生母亲视频通话。
“真的,我还有毕业照呢。”
这男人真的掏出来手机照片给我看,是没撒谎。
暂且就叫他朋友吧,我和他这么久没见,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
朋友说:“我早听说你来美国了,没想到这么巧在这遇上,我刚从赌场和老婆玩完回来,酒店就定在这,明天回洛杉矶,你呢?”
“嗯。”
“你还是那副样子,不怎么爱说话,真有意思。”
我瞥他一眼,看见了他身边的六七岁的男孩。
虽然这里是清吧,有给孩子喝的软饮料,但带着孩子来还是少见。
“你小孩挺可爱。”我勾唇,“恭喜。”
“是啊。”朋友又多解释了一嘴,“不是亲生的,我妻子是二婚,这是她和前夫的小孩。”
“哦。”
又是个替别人养孩子的男人。
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同病相怜的意味,我多看他几眼,请他喝了一杯。